七艘潛艦一次造是「揠苗助長」

(圖/臺船公司提供)

準總統賴清德3月9日與蔡英文總統共同前往臺船公司,出席海巡署嘉義級巡防艦第3艘「雲林艦」交船及「臺北艦」命名典禮後,也秘密視導正在進行測試的國造潛艦原型艦「海鯤號」。報載,賴清德準總統在聽取簡報後,除表達會全力支持潛艦國造外,還表示後續7艘不必分批建造,應該一次完成。

賴清德準總統的主張,乍看之下可在最短時間內讓潛艦一次到位;但從國家資源運用與造船產業培植的角度,這種作法不但沒有益處,反而有「揠苗助長」之虞!

目前,潛艦國造召集人、國安會諮詢委員黃曙光所規劃的方案,是將後續7艘量產型國造潛艦,以「3+2+2」艘,或「2+3+2」艘等模式,分批建造;此一規劃,不但務實,也有利於國內潛艦製造產業的長遠發展。

若依照「3+2+2」的規劃,臺船公司只要投資建造最多3條潛艦生產線,並訓練2到3組合格的潛艦建造人員;且在第一批的3艘完成後,其中1條生產線就可轉成維修線,作爲已服役之「海鯤號」與首批3艘量產型潛艦後續的維修與大修之用;等用10到12年完成全部7艘量產型潛艦後,這些生產線和人員除擔任已服役潛艦的維修工作,還可開始進行「海鯤號」和第一批3艘量產型潛艦的性能提升工程;在經過6到8年,完成所有量產型潛艦的性能提升工程完成後,正好可以開始建造新一代的潛艦,展開另一階段的生產循環。

換言之,透過每次不超過3艘的分批建造模式,臺船所建立的生產線與人員,在未來20年內都會有穩定、按部就班的業務可以承接,不僅使花費巨資所建立的生產線與人員的效益可充分發揮、不會閒置,整個潛艦生產工業也能永續發展;這也是美國與日本等潛艦製造大國,扶植潛艦建造工業的慣用方式。

更令人擔憂的是,在臺船花費巨資、完成7條生產線與所需的大量專業人力後,等3年後全部7艘潛艦完工,則除其中2條生產線可轉成維修線低度利用外,其餘5條生產線,加上大批專業人力,就會進入閒置狀態。可能要在閒置10年後,纔會有潛艦性能提升的業務可承接;但是等3年性能提升完成後,這些生產線又將會面臨繼續閒置7到8年,纔有建造新一代潛艦的業務可承接。

在產線閒置的過程中,若能出售潛艦給其他國家,當然可一定程度地解決問題。但國造潛艦的核心項目,即潛艦的戰鬥系統,是來自美國;使國造潛艦能否外銷,其實取決於美國的態度。但從美國以往的行爲模式來看,同意我方外銷使用美製戰鬥系統之國造潛艦的可能性極低。

因此,若依照賴清德準總統的想法,則國家花費鉅額的固定成本與人事成本,所建立的7條生產線和大量專業人力,在接下來25年當中,恐怕有近三分之二,會出現長達15年的閒置,形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屆時人員可能快速流失,使產業能量無法維持!

更嚴重的是,臺船公司很可能在等到新的潛艦業務前,就會被閒置的生產線與人員的維持成本拖跨,出現嚴重的財務危機、甚至有破產之虞。這正是重踏某造船公司負責人6年前批評政府國防造船政策缺乏長期計劃時所說,「讓造船業不是撐死就是餓死」之覆轍。

另外,由於國造潛艦最核心的戰鬥系統,包括各式聲納、潛望鏡、魚雷等,是向美國採購,其中部分是直接採用現役美國核子動力潛艦的裝備。這代表我國同一時間能造多少艘,取決於美國國防工業的產能,與美國政府的態度。在美國國防工業的產量將優先提供美軍,其次是北約和五大主要盟國的情況下,不太可能滿足我方同步建造7艘潛艦的需求,除非我方又斥巨資,讓美國國防產業打造新的生產線。

綜合以上因素,賴清德準總統一次建造7艘潛艦的主張,雖然立意良善,但最後可能會「揠苗助長」、愛之適足以害之!(作者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