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市新商品及新制度/個股期納夜盤 二點注意
臺股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積電(2330)爲臺股權值王,每晚在美國市場掛牌的臺積電ADR價格走勢爲臺股開盤前重要觀察指標。但ADR價格走勢雖與我國市場股票相當一致,惟兩地市場參與者不同、ADR與股票存在折溢價關係、須換算匯率等因素,投資人較不易直觀做價格比較。相較之下,期交所掛牌之臺積電期貨,可更直覺且與臺灣股票相關性更高的交易選擇。
自1月22日起,臺積電期貨將納入夜盤交易,增加下午5時25分至次日上午5時的交易時間,有助提升我國證券期貨市場價格主導地位,爲全球交易人提供最即時之價格發現功能及避險工具。
此次配合個股期貨納入夜盤交易,有兩點需要提醒投資大衆:
其一,當發生證交所公告標的證券暫停交易或當標的證券發行公司向證交所申請17:00(含)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期交所於獲悉後即依程序暫停該個股期貨夜盤交易至收盤。
主要考量期貨及現貨市場對上市公司訊息的管理原則應有一致性,期交所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之處理方式,決定夜盤暫停交易原則。另當發生標的證券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或是召開法人說明會,夜盤都不會暫停交易。
其二,在交易人風險控管部分,僅交易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等豁免代爲沖銷商品之交易人,可向期貨商申請夜盤時段風險警示通知服務,當帳戶只有豁免代爲沖銷商品部位且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時,將以簡訊等方式提醒交易人留意風險,強化交易人風險控管。
在夜盤時段,期貨商對僅留有豁免代爲沖銷商品部位之交易人無須發出高風險帳戶通知,不影響只在日盤交易該等商品之交易人作息。
個股期貨納入夜盤後比照臺股期貨,指定爲夜盤豁免代爲沖銷商品,適用前述風控原則,但個股期貨保證金計收方式系採比率制,個股期貨保證金=期貨價格×契約乘數×風險價格係數,期貨價格於夜盤採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計算,遇個股期貨契約調整於夜盤生效,採當盤開盤參考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