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高虹安》檢察官「出高招」 高虹安市長位置恐不保

高虹安,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2022年大選期間,遭檢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約60萬元,另外又遭資策會控告,將任職期參與的研究成果,拿去登記到民間公司名下,分別涉嫌貪污、背信等罪,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襄閱檢查官蔡偉逸宣佈起訴高虹安。(陳君瑋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檢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檢察官起訴後,認定她詐領犯罪所得46萬30元,應由法院宣告沒收,且因她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未來如果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高虹安將因褫奪公權無法再擔任公職。

今年6月立法院通過《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曾犯洗錢,加重詐欺罪、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貪污罪,《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等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爲候選人,且受緩刑宣告者亦同。此外,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決尚未確定,也不得登記爲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