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背信、毀約、斷交、撤軍」 臺灣人對他貶多於褒

美國前總統卡特於1977年至1981年主政,任內與中華民國斷交。(美聯社)

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12月29日下午在喬治亞州家中去世,享嵩壽100歲。卡特於1977年至1981年當美國總統,卸任後積極參與人道工作,贏得國際美譽,於2002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但英國《獨立報》曾評論道,卡特不當總統時,比當總統時更稱職,臺灣人一提起卡特,也馬上會想到美國對臺「背信、毀約、斷交、撤軍」,就是發生在卡特任內,臺灣還因而陷入風雨飄搖,美中臺三邊關係也從此改變。

1978年12月15日,美中籤署《中美建交公報》。16日,卡特總統宣佈,自1979年1月1日起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中華民國斷交。美國大使安克志(Leonard S. Unger)臨時求見蔣經國總統,「提前告知」此事。蔣經國指責美國政府背信毀約。12月27日,美國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抵臺磋商臺美未來關係,結果在機場遭到上萬憤怒羣衆蛋洗;並有一名計程車司機在外交部前自焚抗議。

1979年美方宣佈與我國斷交,並將《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廢止及撤軍。斷交後,臺灣風雨飄搖,還掀起移民潮。1979年,美國國會以近乎全票通過《臺灣關係法》,4月10日卡特簽署,《臺灣關係法》隨後成爲美臺關係的重要基石。美國對臺軍售以及美臺之間在國防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臺灣關係法》的第2條B款。

1999年3月卡特訪臺,會晤時任總統李登輝。據總統府新聞稿,卡特在致詞時稱,20年前他向美國國會提出《臺灣關係法》,而這20年來,「臺灣的發展已成爲各國的典範」。 卡特2019年1月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也說,「我們在國會參衆兩院成功推動通過的《臺灣關係法》保護了臺灣的利益,保護了美國的利益。」

卡特的談話,似在誇耀自己推動《臺灣關係法》的角色。然而,AIT前理事主席卜睿哲(Richard C. Bush)2004年就撰文說,美國國會議員之所以通過《臺灣關係法》,是因爲認爲卡特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做了「壞交易」,也對卡特政府未與國會適當協商感到憤怒。他們認爲,中國要求美國終止與臺灣的外交關係和廢除《共同防禦條約》,卡特對此做出讓步,讓臺灣變得非常脆弱。美國國會議員因此藉由《臺灣關係法》來撐持臺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