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臉書曬幸福照 她拳頭硬了!偷吃小三還生兒子

朱女得知離婚前丈夫就偷腥,還生了一個兒子,提告求償8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宜蘭朱姓女子與黃姓男子在103年6月結婚,婚後在103年7月及107年4月,分別生了1個孩子,但次女出生未滿半年時,雙方於107年10月離婚,黃男竟在1個月後就再婚。

不料,今年(112年)2月時,前夫姊姊告知驚人的秘密,朱女搜尋前夫臉書,竟發現在還沒離婚前,前夫就在外育有1名與次女年齡相仿的小男孩,經追查發現,是在108年1月出生,憤而請求賠償慰撫金80萬元。

法院審理,黃男坦承婚姻關係還存在時,確實有在外與他人生下1名小男孩。法官檢視相關資料,雙方婚姻關係自103年6月23日至107年10月9日,黃男與杜姓小三小所生的小男孩,在108年1月31日出生。

從小男孩出生日即回溯第181天起至第302天爲止,可推算受胎期間是在107年8月3日(從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至107年4月4日(從出生日回溯第302日)之間,因此黃男與小三在107年4月4日到107年8月3日,期間至少曾發生1次性行爲。

法官審酌,黃男外遇生子,已逾越一般男女友人之正當交往分際,破婚姻生活的信賴基礎、圓滿安全及幸福之意義,揆諸前開說明,侵害配偶關係情節重大,導致朱女精神蒙受痛苦,日前依法判決,朱女請求賠償慰撫金以5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