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委陳賴素美詐助理費785萬 判刑2年緩刑5年

前綠委陳賴素美(左)詐助理費785萬,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2年、緩刑5年。(蔡依珍攝)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過去擔任3屆桃園縣、市議員,以低薪高報、人頭助理等方式,詐取議員助理費,10年來詐得785萬元,桃園地院審酌她坦承不諱、全數繳回,且都用於選民服務,依貪污罪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並向國庫繳30萬元。

陳賴素美曾任第16、17屆桃園縣議員,以及升格後的第1屆桃園市議員,卻被檢調查出在2006年3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任期內,幫不知情的2名助理向桃園市議員申報每月4萬至5萬6400元不等的薪資,但實際卻只給2人2萬8000元至4萬2300元,以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費61萬9452元。

除此之外,陳賴素美還找來擔任家管、房仲從業員和殯葬業負責人的親友,當人頭助理,沒給他們半毛錢,全都供自己提領花用、或要他們提款後繳回給她,以此詐得723萬9750元,桃檢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她。

陳賴素美始終坦承不諱,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785萬9202元,桃園地院審酌她是因選民服務開銷過大,挪用的款項大部分用於基層服務、弱勢關懷活動、救災物資、愛心物資捐助及紅白帖等相關議員選民服務工作,雖然無視國家法紀、違反預算科目、並對遵守法規的其他議員不公,但情節和中飽私囊狀況不同,且她涉犯不法後心中痛苦已久,犯後態度良好,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並向國庫繳30萬元。

另外羅姓家管、傅姓房仲、姜姓殯葬業者雖然沒有從人頭助理中獲利,但仍被依貪污罪判1年10月、緩刑5年,並向國庫支付30萬元。

民進黨籍的陳賴素美,2005年在楊梅當選第16屆桃園縣議員,3度連任,2016年更上層樓,首度參選第2選區立委,以全市第一高票擊敗國民黨老將廖正井順利當選,後來在2019年黨內初選敗給民進黨現任立委黃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