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馬公市長司機以「龍靈兒」留言污衊澎縣府8女主管 二審出爐

趙姓司機涉嫌污衊縣府女主管,被高雄高分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本報資料照)

當時馬公市公所發文承認臉書帳號「龍靈兒」是趙姓同仁所有。(本報資料照)

前馬公市長葉竹林的趙姓司機,利用網路化名「龍靈兒」帳號,發文污衊縣府8位女性主管,縣府委任律師向澎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判處趙有期徒刑8個月、裭奪公權2年。二審今日宣判,審酌已部分和解,刑度不變但予以緩刑3年。

趙姓男子從2015年間起,擔任前馬公市長葉竹林的司機,平時使用臉書暱稱爲「龍靈兒」。去年5合1選舉期間,趙於9月23日深夜11時,上網閱覽臉書貼文,與1名暱稱「程陽光」詆譭當時爭取連任的賴峰偉及縣府8位女性主管名譽,趙還以「龍靈兒」留言:「聽說之前要升官的話女的都要陪牠睡覺」、「不知道是否這八個都…」等文字,8名女主管和賴峰偉都提告。

澎湖地方法院依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處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2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6日上午宣判,考量他與部分被害人和解,維持原審刑度,並予以緩刑3年,2年內得服160小時義務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