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代酒駕連犯遭通緝 6度酒駕被警查獲

王男遭員警再次查獲酒駕,連同之前的酒駕紀錄已有6次,讓警方直是搖頭。(警方提供/林雅惠傳真)

高雄市左營分局日前查獲一名王姓酒駕通緝犯於左營區違規停車,警方發現王男又是酒後駕車,當場怒斥:「你又酒駕!」,將他逮捕移送法辦,而據悉,該名王姓男子20年前曾擔任中部地區鎮代表,員警再次查獲酒駕,連同之前的酒駕紀錄已有6次,讓警方直搖頭。

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警員25日晚間巡邏經華夏路與重信路口,見一部黑色自小客車於路口違規停車,該駕駛見警方立即迴轉駛離,警方深覺有異遂上前攔查,該駕駛男子面對警方盤查支吾其詞,不斷報出錯誤的身分證字號,甚至表示自己老花眼又不記得身分證號,似乎有所隱瞞,經警方深入盤查後,發現60歲王姓駕駛原來是酒駕通緝犯,立即將他逮捕。

警方於盤查過程中,發現王男身上疑有酒氣,經實施酒測後,呼氣中酒精濃度爲0.22mg/L,當場怒斥王男,已遭酒駕通緝竟又酒後駕車,現場將王男逮捕解送歸案,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舉發單並移置保管其車輛。

不過,王男向警方辯稱,因戶籍地在中部,所以沒有收到執行文書,並不知道自己被通緝,王男表示,他是去做工時在工地喝了維士比,未料晚間被查獲。據悉,王男在20年前是中部地區鎮代表,從2009年開始就有酒駕紀錄,當時法官判處他5個月拘役,得以易科罰金,2011年再次酒駕,法官認爲他是累犯,所以再次判處他6個月拘役,得易科罰金,先前累計共有5次酒駕前科,包含這次總計6次。

警方呼籲,酒駕事故案例層出不窮,民衆酒後萬不可心存僥倖逞強駕車,發生意外將後悔莫及。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