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臺積電18廠女廁偷窺2女 惡男瞎扯:想知道變性後下體模樣
潛入臺積電18廠女廁偷窺2女,惡男瞎扯:想知道變性後下體模樣。(中時資料庫)
1名盧姓男子於今年6月9日傍晚,潛入臺南臺積電18廠的2樓女廁,利用手機鏡面反射,從隔間牆板下方伸出手機,偷窺兩名女員工如廁,遭到第2位女員工發現後踢開手機報警逮捕,另外也查出盧男在多處公廁犯案,還辯稱自己要變性,想知道變性後下面會變怎樣?法官審理後,依2個妨害秘密罪各判他4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盧姓男子於112年6月9日晚間,偷偷潛入進入臺南臺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後,就在該處埋伏守候,接着一名女員工進入如廁,盧男見狀,立刻持其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之偷窺該名女員工私密處。
盧男得手後又繼續在該隔間繼續埋伏守候,接着又有一名女員工進入女廁隔間,盧男再度以相同手法,窺視女方在女廁如廁狀況,未料過程中遭到女方當場發覺,用力將手機踢開,並狂奔出門,通知公司保全人員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
未料警方查出,盧男原來是偷窺累犯,曾在臺鐵新左營車站2樓女廁、在臺南市公共女廁,車站公廁犯案。盧男辯稱,自己想動變性手術,想知道手術完會怎麼樣,雖然有上網查,也跟醫生拿過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爲看圖片沒有真實性,所以想了解變性手術後私密部位之情形。
法官審理後認定,盧男無故利用手機螢幕窺視他人如廁,嚴重侵害女方隱私,且犯後矢口否認之態度,迄未與告訴人2人達成和解。依2個妨害秘密罪各判他4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6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