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2560萬說好分18期繳納 不動產公司「被感動」提前一次付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外觀。(圖/臺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1家不動產公司所欠營利事業所得稅2560萬餘元,雖同意業者分18期繳納,仍積極勸說盡速還清,業者感謝分署沒查封公司所投資不動產、保住營運無虞,因此配合釋出善意,籌足資金提前一次付清餘款約2400萬元,臺北分署日前順利結案。

臺北分署去年(2024年)2月受理國稅局移送本案強制執行,查明積欠202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2560萬餘元,先扣押這家不動產公司帳戶內的數十萬元存款,並發現這家公司名下有許多不動產,但都是因投資而持有,若逕自查扣,勢必影響公司本身從事不動產整並等營業項目的推動。

據悉,這家公司原本跟國稅局談好分期付款,但逾期未繳而被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分署要求業者重新提出具體清償計劃,業者出面請求暫緩查封公司名下不動產、以免無法營運,業者允諾分18期付清欠稅,並於臺北分署同意後準時繳納。

臺北分署將本案列爲欠稅大戶案件,持續與業者溝通若有能力、可否提前繳清,業者爲感謝臺北分署沒查封不動產造成公司斷頭,又擔心所欠餘款繼續滾利息,評估自身業務與財力後,提前一次付清餘款約2400萬元,日前順利結案。

臺北分署表示,本案的處理兼顧國家債權與義務人權益,感謝義務人高度配合,並藉此呼籲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所滯納的公法上金錢債務,應積極面對處理,更不可有隱匿、處分財產行爲,如難以一次繳清,可聯絡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