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議員顏旭懋走私640KG安毒逾10億 船長二審仍判無期

前雲林議員顏旭懋走私640KG安毒逾10億 ,船長二審仍判無期。(中時資料庫)

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前年勾結東港籍漁船「祥涌6號」船東陳耀華等人走私640公斤、市價逾10億元安非他命入臺,警方即時攔阻但仍有530公斤安毒流入市面。莊姓船長一審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4日)二審宣判仍維持原刑度,可上訴。

前年4月底,顏旭懋出資,由黃姓男子居中牽線,藉由陳男的「祥涌6號」漁船作爲運輸工具,委由莊姓男子駕船出海,前往東沙島東南約90浬一帶海域,向不明船隻取得總重640公斤、分裝30口麻袋的甲基安非他命後,返回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走私入境。

成功上岸後,由洪姓、郭姓、粘姓男子分駕兩車,將其中26袋毒品運往彰化一帶交予陳姓、涂姓男子送往倉庫藏放,其中陳男又將其中11袋另運往國道三號關西交流道下方一帶某處,交付不詳之人。

警方接獲線報前往攔截,陸續查獲相關涉案人士,但仍有530公斤安毒流入市面。

一審依走私毒品罪,判處陳男、莊男兩人無期徒刑,同案被告6人則判6年2月至13年半不等徒刑。。主嫌顏旭懋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

莊男因辯論庭當天住進加護病房未應訊而另行審結,最後一審宣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後。高院法官認爲,莊男犯行明確,走私毒品之數量龐大,並迅速自本島南部(屏東)運輸擴散至中部(彰化)、北部(新竹),對於社會治安、國民健康之危害甚鉅,而其在全案中並擔任重要角色,惡性重大,仍應量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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