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前調查了!絞殺母女無人性 「法官一致決」判死定讞

現役軍人黃麟凱因不滿王姓女友兵變,先勒殺其母並性侵王女後再殺害,遭死刑確定。(中時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男子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 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她,他在法庭下跪向死者家屬道歉求饒,2017年最高法院仍認爲他的犯行泯滅人性、惡性至極、罪無可逭,將他判死確定。因爲死刑釋憲判決要求法官判死要一致決,經調查最高法院5位法官都一致決判死,黃也成爲符合憲法判決遭判死槍決的首例。

當年最高法院經言詞辯論宣判時,黃在看守所與法庭以視訊方式聆判,當審判長邵燕玲諭知判決結果時,他表情沒有太大起伏,似乎心中早有預感;他之後在北所內也照表操課,在舍房看書打發時間,看不出有異狀。

判決指出,24歲黃麟凱服役時,不滿高中就結識的王女要求分手, 且持續向他催討20萬元借款,他利用部隊放假回家機會, 蒙面侵入 王女住處。黃先以童軍繩絞殺躺在椅上休息的王母后,在屋內等候王女下班,將她捆綁後性侵,再用童軍繩勒死。

王父回家,因大門反鎖無法進入,黃趁王父下樓找人開鎖時,逃到 王家頂樓藏匿,警方據報趕到,在頂樓逮捕已躲4個多小時的黃男。 黃男落網時冷血稱「勒死比較不痛苦」,還形容勒王女時「勒到她鼻 血都噴出來」,手段兇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