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評點制 不只評分夠、工作內容也要符合規定

受到邊境解封,住宿業者喊缺工,近日更有飯店業者指出,僑外生留臺工作申請遭勞動部狂退件。(報系資料照)

受到邊境解封,住宿業者喊缺工,近日更有飯店業者指出,僑外生留臺工作申請遭勞動部狂退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爲加強延攬及留用在臺畢業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餐旅業者可以依評點制規定,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只要經審查累計點數滿70點,且從事的工作內容符合規定,勞動部均立即核發工作許可。

依評點制規定,會依僑外生的學歷、平均薪資、工作經驗、具擔任該職務資格、華語語文能力、他國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配合政策政策及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等項目評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據統計,目前在月平均薪資平均獲得15分,但如果已在評點項目獲得足夠分數,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況,僱主也可以用基本工資聘用僑外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說,除了評點要獲70分外,工作內容符合規定範疇,以現行住宿業者最常申請的類別,則應符合經營管理、設計、規劃或諮詢等相關工作或是廚師纔會獲工作許可;至於擔任房務工作是否符合專業工作?他說,應由交通部觀光局來解釋。

勞動部表示,今年截至9月止,已核發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7836件,覈准通過率達92%;少數案件因申請文件不齊致點數不符,或僑外生從事工作內容疑似不符規定疑義,會退請餐旅業者補正佐證文件及釐清工作內容,並無餐旅業者指涉無故多次退件的情事。

勞動部提及,少數餐旅業者所填寫僑外生的職務內容,爲從事服務接待、房務服務、接聽專線及其他普通勞務工作,與現行法令規定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有別,因此纔會請業者再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