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收入困難家庭及新市民等可全額提取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11月13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積金提取政策等。
文件提出,青島市將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優化額度覈定模式。提高租房定額提取額度,並將提取額度以“個人”爲單位調整爲以“家庭”爲單位。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6800元,調整爲單身職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8000元,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額提取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同時,增加提取頻次,優化租房提取機制。租房定額提取及城鎮住房收入困難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額提取,按自然年度計算提取額度。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應從當年1月份開始覈算提取額度,一個自然年度內,職工租房提取次數不受限制,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當年度最高提取限額,當年未提額度不再累加至下一年度。
“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推行全流程備案與簡易備案並行。租賃企業履行全流程備案手續的,即備案登記企業信息、房源、租賃合同等支付租金的必要信息,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承租職工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據實支付房租。租賃企業履行簡易備案手續的,即備案登記企業信息,減免備案登記房源、租賃合同等信息,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承租職工可按規定的限額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