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等20多個省份已實現醫保個人賬戶省內異地家庭共濟

據國家醫保局18日消息,目前已有22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現了醫保個人賬戶省內異地家庭共濟,9個省份將於今年年底前實現醫保個人賬戶省內異地家庭共濟。

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指參保人在參加了職工醫保後,通過辦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將個人賬戶授權給已參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於支付合規醫藥費用中的個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濟人和被共濟人在同一個基本醫保統籌區(通常是同一個地級市)可以共濟;實現省內異地共濟是指共濟人和被共濟人在同一個省份參保,但不在同一個統籌區,也可以共濟給親屬。

已經實現醫保個人賬戶省內異地共濟的地區爲: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江蘇、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其中,在河北、江蘇等地,職工參保人個人賬戶的餘額不僅能共濟給省內異地參保的直系親屬,而且共濟的資金還可以跨省使用。

據介紹,浙江、河南、山東、廣東部分實現了省內共濟,將於今年年底前全部實現,安徽、陝西近期很快將實現省內共濟,遼寧、黑龍江、湖北將於今年年底前實現。

國家醫保局介紹,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需要滿足兩個前提:一是參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參加了基本醫保(包括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二是參保人辦理了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地方專區、當地醫保部門微信公衆號、官方網站等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模塊,實現線上辦理,具體途徑由各統籌區醫保部門向社會公開,同時線下醫保大廳也可辦理該項業務。

來源:新華社 作者:彭韻佳

編輯:黨成恩 責編:魯東 監製: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