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匯火警 4大疑點與3大要命問題

新竹東區晴空匯大樓前天晚上發生火災,數百名住戶受困其中,更造成二名消防員不幸殉職。造成不幸最關鍵的是因爲管道間內電纜線燒燬,導致排煙設備無法運轉,建築內部充滿濃煙,讓再次進入大樓進行人命搜索的消防員,因氧氣瓶耗盡倒臥在火場樓梯間,送醫不治。

晴空匯爲當地指標性豪宅,理應有比一般住宅更高的安全標準,但從相關報導看來並非如此。

一、濃煙生成時爲何消防排煙機無法自動起動?因爲濃煙剛生成時,電纜線理應仍具備傳導功能,且即使大樓停電,排煙機因連結緊急發電機仍可起動運轉,什麼原因導致其失去功能?

二、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二三五條,連結排煙設備與緊急電源之耐燃電纜,必須經過耐燃試驗合格,爲何該纜線會於火勢不大的管道間內被燒燬,造成排煙設備無法運轉?

三、爲何起火點在地下一樓管道間,但濃煙隨着管道間「垂直」上升至各樓層,且在各樓層「水平」擴展竄入各戶?是否管道間沒有做好防火填塞?

四、直到昨天上午發生火災後約十二個小時,大樓內尚有二百餘人待救援,凸顯出該大樓沒有「第二逃生路線」的設計,一旦因濃煙導致人員無法由原有的樓梯間逃生時,就只能坐困屋內等待救援,這也是消防員必須再次進入大樓的緣由。消費者購置住宅時,除了漏水壁癌等檢查,是否也該同時關心這棟住宅的消防安全設備,確保發生火災後自身與家人生命安全?

最讓人不捨的是,殉職二名消防員的悲劇應是可避免的。首先,這次救援沒用緊急升降機,是消防員背氣瓶徒步爬樓梯,所以氣瓶耗盡速度會比以往快。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一○六條,超過十層樓的建築物即必須設置緊急升降機,所以晴空匯大樓應該有緊急升降機,但爲何消防人員徒步上樓,舍緊急升降機而不用?如果連消防隊也無法相信緊急升降機的安全,那可是必須深究的問題。

第二,後勤指揮雖聽見求救,且氣瓶耗盡之警笛聲響起,卻無法確定位置;經清點人數,五分鐘後才確定二名消防員受困位置,再經卅五分鐘後才找到倒臥樓梯間的二人。爲何氣瓶警笛響起時,不能同時發出確切位置的訊號?這應非多高深的技術,卻是生死的關鍵。近十年來已有卅幾位消防英雄殉職,卻不見消防署對於「提升消防人員於火場任務的安全科技」有積極主動的作爲。

第三,據報導,晴空匯大樓原訂於四月十一日進行消防安檢,因管委會疏漏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故改期到六月初辦理。由此可見消防單位安檢程序不被重視,排定安檢日期卻無法如期進行,理應列爲重大警示事件並對社區全體住戶公告,卻可輕易協調改期,複檢程序是否已流於形式?

災難之所以發生,都是漸次累積錯誤而來。生命無價,不希望由每次災難的捨身菩薩來教育我們該怎麼做,那代價太龐大了。希望有權責者莫以小細節就不重視,例如防火填塞、排煙機啓動、耐燃電纜、省力化與自動化之消防搶救設備和技術、管道間簡易的滅火設施等。建商、政府機關、大樓管委會、消防設備商等相關機構與人員,都應肩負生命安全責任,打造安全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