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令之後,恆大會等來白武士嗎

在多次延期之後,中國恆大的清盤聆訊迎來一錘定音。

據央視新聞消息,1月29日,香港法院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盤令。公告顯示,上述公司於29日上午10時19分起短暫停止買賣。同時,港股中國恆大、恆大汽車、恆大物業盤中停牌。停牌前,中國恆大下跌20.87%,恆大汽車跌18.21%,恆大物業跌2.5%。

據報道,2022年6月24日,佳盛環球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對中國恆大的清盤呈請,涉及債權金額爲8.625億港元。在經過先後7次押後聆訊之後,負債2.3萬億元的中國恆大最終迎來了被判令清盤的命運。這一結果對恆大集團意味着什麼?恆大是否還有自救餘地?其境內業務是否受到影響?

香港法院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盤令

1月29日上午,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大灣區之聲官方微博援引港媒報道,香港法院向中國恆大發出清盤令。綜合港媒報道,2022年就遭遇債權人申請清盤的中國恆大,因爲債務重組方案出現變數,多次延期聆訊,最終迎來了最後時刻。

恆大清盤呈請聆訊在1月29日上午舉行,法官陳靜芬指出恆大債務重組方案欠進展,資不抵債,終於頒令恆大清盤,下午將開庭處理規管令事宜並頒佈書面理由。

據證券時報報道,恆大方面29日早間應詢向記者表示,就此事暫無官方迴應。

此前,有關恆大清盤的聆訊曾多次延期。2023年12月4日,中國恆大宣佈,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由離岸投資者佳盛環球提交的恆大清盤呈請。將該呈請的聆訊進一步延至2024年1月29日,這是其第七次發佈清盤呈請聆訊延期。此前,公司分別於2022年6月27日提出該呈請,並於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8日、2022年11月28日、2023年3月20日、2023年7月31日、2023年10月30日發佈有關延後呈請聆訊公告。上述呈請涉及債權金額爲約8.625億港元。

據證券時報報道,本次清盤令生效,或與新的申請人入局有關。據外媒報道,一個由主要海外債券持有者組成的特別小組,計劃在聆訊中加入清盤呈請,這個臨時債權人小組共持有超過20億美元恆大及其擔保的離岸票據。業內律師表示,此舉增加了法院立即下達清盤令的機率。

此前恆大一直在推動重組方案,以期避免清盤。不過在2023年9月底、10月初,隨着恆大地產、許家印先後被查,中國恆大無法滿足新票據的發行資格,導致前期各方一直在努力推進的重組方案無法落實。自此以後,恆大一直沒有公開新的債務重組方案。

在去年12月底的清盤聆訊前,中國恆大曾試圖在最後一刻提出債務重組方案,以避免可能迫在眉睫的清盤。據報道,這份方案包括將境外債權人持有的部分債務轉換爲公司和兩家香港上市子公司的股權,並以境外資產支持的不可交易"憑證"償還剩餘債務。不過,鑑於債務追回的可能性較低,且對恆大未來的擔憂與日俱增,業內普遍認爲,債權人不太可能接受恆大的新方案。

此類規管令一旦生效,意味着法院將監管清盤程序,可能涉及任命清盤人。

恆大集團執行總裁迴應:將穩步推進保交樓等重點工作

1月29日,恆大集團執行總裁肖恩迴應中國恆大被頒令清盤稱:對於此次境外清盤呈請,集團和中國恆大已盡全力抗辯。客觀上集團經營面臨巨大困難、資源極其有限,同時債權人初步投票情況並沒有達到預期,且恆大地產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集團實控人等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司也認爲無法滿足境外債務重組關鍵環節的相關法定條件,這些情況使得各類不確定性不斷強化,以致債務重組方案最終難以落地。"今天法院的裁決結果和我們的初衷相悖,對此我們只能表示已盡全力、非常遺憾。"

接下來,集團將直面困難和問題,採取一切合法合規的措施,在保障境內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步推進集團業務正常經營,同時也將積極與清盤人溝通,依法配合清盤人履行相關程序,根據國際慣例、市場規則推進債務化解等工作。將穩步推進保交樓等重點工作。

清盤令之後將如何?是否還有自救餘地?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表示,清盤令是一種法院頒發的命令,要求一家公司停止運營,變賣其所有資產,按照一定的順序償還債務,並最終解散公司。清盤令的目的是爲了保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避免公司繼續經營造成更大的損失。

王玉臣表示,清盤令可以分爲兩種類型:自動清盤和強制清盤。自動清盤是由公司的成員(如股東)或債權人主動申請的,通常適用於有償債能力或者無必要繼續經營的公司。強制清盤是由債權人、公司成員或公司本身向法院申請的,通常適用於無力償債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司。清盤令一旦頒佈,公司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都會轉移給清盤人,由清盤人負責管理和分配公司的財產。

清盤令之後恆大將會如何呢?

據券商中國報道,匯生國際資本有限公司總裁黃立衝表示,在2024年年前恆大就面臨是否破產的生死時刻,恆大此次還不能夠提出一個可以被法庭和債權人接受的方案,可能恆大這一次就要面臨破產命運。

黃立衝表示,法院一旦信納已符合《公司清盤條例》第177(1)條所載其中一項要求(包括公司無力償還債務),便可對該公司發出清盤令。法院會考慮債權人的意願以及公平公正原則。在強制清盤期間,所有針對公司的訴訟程序及債權人的行動都會自動中止,除非法院批准此類程序開始或繼續。此外,董事的權力將會被暫停,而受法院監督的清盤人將負責收回及變現公司資產、調查公司事務、裁定債權人的申索,以及從清盤產業中分配給債權人。一旦公司完成清盤,清盤人將向法院申請免除清盤人的責任及解散公司。

下達清盤令,是否意味着恆大迎來"全劇終"?有資本市場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理論上不是,恆大還可以提起上訴",但清盤的程序並不會被暫停。

黃立衝也表示,在法官頒佈了清盤令後,會提名清盤官,並接管公司業務。在這個過程中,若恆大還能提出一些新的重組方案,有白武士入場,在獲得清盤官的支持後,再提交到法院和債權會議,還是有可能取消或暫停清盤令的。

不過,業內認爲,恆大如此龐大的債務下,出現白武士的可能性並不大。

中國恆大債務情況如何?

目前,中國恆大化債仍在繼續。就在1月25日,該司還披露公告出售某項目公司權益。

這份公告內容顯示,中國恆大附屬公司恆大地產集團粵東有限公司(轉讓方),與(其中包括)受讓方汕頭市恆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轉讓方將其持有項目公司(汕頭市恆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65%權益轉讓予受讓方,總代價爲1.376億元。作爲交易的一部分,項目公司將免除轉讓方及其聯繫人對其的部分債務,金額爲3.76億元。

公告中,恆大表示出售事項將盤活集團的項目,推動存續項目的復工復產,保障項目投資人、債權人、購房者合法權益和利益。

那麼,恆大的債務情況到底如何?去年11月30日,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截至目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被提起訴訟或仲裁、未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等情形。

中國恆大最新披露,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累計約3163.91億元;在10月底這一數字爲3013.63億元。此外,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逾期商票累計約2055.37億元。

在訴訟方面,截至2023年11月末,恆大地產標的金額3000萬元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2053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4900.69億元;在10月底,這兩項數字分別爲2002件、4707.55億元。2023年11月期間,恆大地產較10月底新增101條被執行信息,新增被執行金額合計約130.48億元。

另據證券時報報道,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國恆大的主營收入約爲1281.8億元,淨虧損合計392.5億元。中國恆大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40.47億元。資產總計17440億元,其中流動資產15785億元,總負債23882億元。

境內業務是否會受影響?

那境內業務是否會受到清盤令的影響呢?就此,一位熟悉跨境重組的香港知名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分析稱,從中國恆大主要業務開展的情況看,由於該上市公司爲一家獨立法人實體即"Separate Legal Entity",並結合香港市場清盤人通常的工作模式來判斷,估計恆大集團的境內業務不會即時受到太大影響,惟預料後續清盤工作複雜艱鉅,曠日持久。

一位熟悉情況的法律專家表示,這次香港法院頒發的清盤令在法律程序上的意義和對市場心理上的衝擊,要遠大於實際上對恆大集團境內業務和風險化解產生的影響。這麼說主要基於兩方面的理由:一方面,這次的境外清盤令針對的只是中國恆大,恆大集團香港上市公司主體之一。從法律上講,清盤是一種將公司所持資產變現後,依法按債權順位分配資產、償還公司債務的法律程序,清盤人將進行資產和債務梳理,並將資產變現後用於清償債務。

但必須注意的是,中國恆大被清盤不等於恆大集團境內主體破產。下一步,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對被清盤的主體實施接管後,公司現任董事權利終止,但這一系列程序一般只針對中國恆大及其直接持有的資產。

另一方面,購房者是依法擁有法定優先權利的。根據最高院在去年4月發佈的司法解釋,在相應條件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和價款返還請求權,均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也就是說購房者在風險化解、債務清償中有優先權利順位是有堅實法律依據的。

而中國恆大作爲恆大集團的境外上市主體之一,與其境內外子公司均爲獨立法人。從股權結構上來看,即使境外主體被清盤,在一段時間內,恆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業務不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務實地說,此次清盤對境內保交樓產生的影響將很有限。

此外,清盤令頒佈後,公司在香港的訴訟程序中止,也可因此避免由部分其他境外債權人發起的訴訟及其結果影響到整個恆大集團的債務風險化解。

上游新聞綜合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財聯社、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第一財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