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享受的 身心障礙男慘了!2孩怒求免養
「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享受的!」身心障礙男慘了,2個孩子怒求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有中度身心障礙的男子阿國(化名)因爲無謀生能力,每月僅靠身障補助5420元及國民老年年金6000多元維生,不足以支付日常生活及醫療費用,生活無以爲繼,因此他請求與前妻所生的2個孩子,各應按月給付給他4000元扶養費,直到他的死亡之日止。
法院審理,2個孩子指控,父親當年曾對他們母子3人有肢體及言語暴力,離婚後就未與他們聯絡往來,更沒有盡到扶養義務,如強行令他們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另外,他們其中之一纔剛出獄,名下財產僅汽車1輛,且領有低收入戶證明,並須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因此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當年阿國說「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來享受的」,婚後她因爲做粗工賺錢,一直導致流產,她懷孕前有工作,不會跟阿國拿錢,家中的菜錢都是她在處理,阿國那時候住在她孃家,沒有付過房租、水電費。
在她生老大後,阿國在外地工作,偶爾纔回來,她每次跟阿國要錢,但是一週卻只給1000元,還要忍受言語辱罵,阿國也曾打過她,甚至用碗割、用鋸子鋸,2個孩子都是她自己帶大的,阿國未曾幫忙照顧。
離婚後,阿國雖有探望孩子,但是阿國茹素,偶爾回來時他們還藏食物,也曾因孩子吃雞腿被發現,阿國就將雞腿往外丟並罵三字經,離婚後僅第1個月給過扶養費,後來就拒絕給付,阿國還經常對老二說他是外遇對象的小孩,阿國更曾經拿刀砍傷老二,到現在右手肘及雙腿都還有明顯疤痕。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卻罕有返回並疏於照顧,並且甚少提供孩子扶養費,離婚後也幾乎沒有負擔扶養費用,縱然偶有探視,也因個人習慣、性格,反而造成孩子莫大心理壓力。
法官認,孩子們均仰賴母親撫育,阿國卻自他們年幼至成年,幾乎未曾負擔扶養及照顧責任,還對直系血親的他們,故意做出重大侮辱,以及身體、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給付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並免除2個孩子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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