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魔害命 母判3年半父弟緩刑
雲林縣陳姓男子因父母、胞弟認爲他卡到陰,將他壓在地上挖喉嚨驅魔,導致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被雲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虎尾鎮2023年12月1日發生人倫悲劇,28歲陳姓男子的父母、胞弟認爲他卡到陰,將他壓在地上挖喉嚨驅魔,時間長達20餘分鐘,導致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雲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陳母徒刑3年6月;陳父2年,緩刑5年;陳弟2年,緩刑5年。其中,陳母因動手挖喉嚨致死判刑最重。
死者與父母、胞弟同住,家庭情況單純,他因精神疾病行爲有異,父母與弟弟認爲「卡到陰」,決定幫陳男驅魔去煞,3人把陳男帶到住家3樓神明廳讓他跪下,再將其臉部朝下壓在地面,陳父坐在背部,陳弟壓住雙腳,陳母用手伸入喉嚨,要把「歹咪仔」挖出來。
陳男身體與雙腳被壓住,嘴巴無法呼吸,慢慢停止掙扎,過程達20餘分鐘;陳弟見哥哥失去意識停止呼吸,才驚覺情況不對,急忙將他送往虎尾若瑟醫院急救,但仍宣告不治。醫院通報警方,員警詢問後才發現這起人倫悲劇。
警方趕到案發現場時,陳母跪在神明廳雙手合十拜拜,口中喃喃自語、神情恍惚,直到帶回警局偵訊才慢慢清醒,對於自己造成兒子死亡感到非常後悔。
死者鄰居透露,陳家平日相當低調,不常與人打招呼,但也沒有特別奇怪,沒想到竟會發生驅魔致死憾事,大家議論紛紛,覺得怪異可怕。
法官認爲,陳男的父母與弟弟教育程度不高,誤認陳男行爲怪異是遭魔鬼附身,竟企圖以自創的暴力挖喉方式驅魔找回其靈魂,卻導致陳男因呼吸道受傷窒息死亡,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3年6月;陳父2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陳弟2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