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購、實施購房補貼……蘭州樓市又有“新招”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從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瞭解到,6月21日,蘭州市下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16條措施涉及取消限購等限制性措施、實施購房補貼、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付款比例、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等。

《通知》稱,取消購房資格限制,取消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取消對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方面,購房家庭在購房縣區、開發區範圍內名下無成套住房的,或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認定,享受首套房商業貸款政策。

在落實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蘭州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在購房補貼方面,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相關購房手續的,購買90平方米以下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0.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上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0.7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下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0.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上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1%給予購房補貼;對於購買第三套或以上套數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1.5%給予購房補貼。

《通知》還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合理確定二套以上房貸首付比例和利率。取消全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對於擁有二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改善性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相應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不得低於二套住房。

在公積金使用方面。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不低於2.775%和3.325%。個人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單身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可享受最高額度60萬元,已婚繳存職工可享受最高額度70萬元。多子女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提高20%。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購買自住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由繳存餘額的24倍上調至30倍,並且,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蘭州市(含蘭州新區)購房的,可向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與本地貸款職工同等享有貸款權益,無繳存地、戶籍地等條件的限制。

《通知》還對階段性放寬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支持公寓類房屋居住需求、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給、推進房票安置、鼓勵住房“以舊換新”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總檯記者 柴世文 楊青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