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鏈條打擊涉稅犯罪,保障國家稅收安全
全鏈條打擊涉稅犯罪
保障國家稅收安全
——檢察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涉稅犯罪工作掠影
3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兩高”《關於辦理危害稅收徵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前,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北京召開全國八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推進會議,總結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下階段重點任務。
推進會已經連續多年召開,在拓展深化跨部門協作、全鏈條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進一步營造了法治公平的營商環境,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作爲聯合打擊工作機制的重要一員,一年來,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充分發揮聯合打擊工作機制作用,密切配合公安、法院、稅務等部門,依法能動履職,對虛開騙稅等涉稅違法犯罪重拳出擊、嚴肅查處,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特別是依法及時批捕、起訴了一批重大虛開騙稅案件,爲國家挽回了稅收損失,維護了國家稅收秩序。
近日,記者走近檢察系統專門辦理涉稅犯罪案件的檢察官,聆聽他們的辦案故事,探尋背後的努力與堅守。
強素能,再難辦的案子也要啃下來
在一起涉稅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高某、蔡某等人出口並回流蘋果手機108萬餘部,價稅合計人民幣82.72億餘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近8.2億元,造成我國多地鉅額稅款損失。
這是一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該案專業性強,案情複雜難點多。起初,犯罪嫌疑人認爲檢察官根本找不到案件的突破點,掌握不了犯罪證據,拒不認罪。
頂着巨大壓力,該案承辦檢察官、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凌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先後10餘次提出取證意見60餘條,全面審查400餘冊偵查卷宗和海量電子數據,幫助偵查機關辦案人員梳理手機信息、資金流向、退稅及報關手續等關鍵性證據,準確認定犯罪集團並依法追訴被告單位。
聚焦爭議焦點,張凌燕通過視頻連線、電話溝通、面對面座談等形式,積極與稅務、海關等部門溝通,瞭解稅務政策規定、境內外資金“對敲”路徑,統一關聯案件證據認定、定罪量刑標準等,並向監委移送線索6條。同時,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釋法說理,該案被告單位及2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退贓、補繳國家稅款150萬元。
什麼是出口貿易?什麼是出口退稅?回想起爲辦理該案從零開始學習稅務知識的場景,張凌燕說:“每一個案子都需要新知識,每一個案子都是新挑戰。”
據悉,該案三名主犯均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一人正在法庭審理中,另外二人潛逃境外,檢察機關已批准逮捕,該二人目前屬於“紅通人員”。四名從犯中,兩人認罪認罰且已判決生效,兩人正在法院審理中。
積極履職,全鏈條打擊涉稅犯罪
對於廣東省梅州市檢察院案件管理與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林強來說,2023年,必定是難忘的一年。
這一年,時任該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的林強獨任辦理了“2·22”特大虛開騙稅案。該案是廣東省少有的生產型騙取出口退稅案件,社會影響大,涉及面廣,牽涉數十家公司,主犯多達22人,涉及騙取出口退稅罪等四個罪名,涉案金額超10億元。
該案有多難辦?林強說,該案的證據材料有近百冊,僅僅閱卷,他就用了兩週時間,以至於“有時候晚上做夢都是這個案子”。由於案件專業性極強,林強不得不惡補稅務知識,不僅通過網絡、圖書館等查閱有關資料,更多次到稅務部門上門請教。
“該案起訴書有36頁,是我寫過最長的一份起訴書。”林強說,案件辦理中,他貫徹落實“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還追訴了13家被告單位和5名被告人的遺漏罪行,督促公安機關追回違法所得215萬元。
在注重全鏈條刑事打擊上,上海市黃浦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表現突出。2022年,此院先後參與辦理了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聯合市稅務部門破獲的上海市首起利用“加計折減”等多個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犯罪的虛開發票案等系列案件。
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釐清涉案團伙組織架構,並就案件定性、證據規格、法律政策適用等提出意見建議,爲案件的成功偵辦打下堅實基礎。
同時,依託行刑銜接機制,加強稅檢聯動,全面梳理涉案受票公司、中間介紹人等數據信息,對於不構成犯罪的涉稅違法線索及時移送稅務機關,有力切斷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非法牟利的黑灰產業鏈。
2023年7月,檢察機關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對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堅持問題導向,黃浦區檢察院還探索深化涉稅案件企業合規改革,發佈了《涉稅案件企業合規驗收評估指引》。
訴源治理
最大限度挽回國家稅收損失
依法辦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的同時,各地檢察機關也尤爲重視追贓挽損工作,確保涉案稅款應收盡收,維護國家稅收利益。
各地檢察機關注重加強與公安、稅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雙向銜接機制,對依法不起訴但需在經濟上、行政上追責的,及時向稅務等主管部門提出檢察意見,讓違法企業受到應有處罰,不“一寬了之”。
比如,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在辦案中與稅務機關充分溝通協作,引導企業及稅務機關在補繳涉案的增值稅、消費稅外,同時補繳與之關聯的企業所得稅、三項附加、滯納金等稅費,2022年10月以來累計爲國家追回稅款損失1.21億餘元。
依託行刑反向銜接機制,該院對案件中不需要判處刑罰並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涉案企業以制發檢察意見書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移送行政處罰線索,說明涉案企業認罪認罰情況及補繳稅費情況,對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建議稅務機關從輕處理。
該院與北京市海淀區工商業聯合會聯合發佈《危害稅收徵管犯罪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指南》,讓涉案企業在合規建設過程中有章可循,讓第三方監管組織在企業合規上有據可依。
再比如,安徽省宣城市檢察院在辦理張某等52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發票等罪一案中,該院堅持辦案與追贓挽損相結合,直接追贓挽損600餘萬元,建議偵查機關追贓挽損2000餘萬元。
該案承辦人、宣城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劉華告訴記者,該案事實認定難、證據取證難、定性難、量刑難,是宣城檢察機關有史以來辦理的最重大、疑難、複雜的經濟犯罪案件。爲更好辦理該案,該院統籌辦案資源,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張某特大虛開騙稅專案辦案團隊,團隊成員及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
在審查起訴階段,辦案團隊實行項目化管理,壓實辦案責任,加強與稅務、公安等部門的分析研判和案件會商,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突出打擊重點,對涉案人員分層、分類處理,寬嚴相濟,分化瓦解,確保案件質效;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案除張某外,其餘被告人均認罪認罰;落實“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審查改變公安機關定性24人,依法追訴漏犯3人,追訴漏罪10餘起。最終,審判機關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定。
因在打擊涉稅犯罪中成績突出,2023年檢察系統有70個集體和129名個人得到聯合通報表揚。這些先進集體和個人,只是檢察機關打擊涉稅犯罪工作的一個縮影。2021年10月加入常態化工作機制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稅犯罪7400餘人,起訴2.3萬餘人。
財政稅收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從嚴打擊涉稅犯罪,爲國家財政稅收安全貢獻檢察力量。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記者:孫風娟 見習記者:牛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