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鏈條反詐體系升級 打擊代理退保黑產轉向制度化、常態化治理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孫詩卉 上海報道
近日,監管部門再次警示“退保黑產”的風險。公安部於2025年1月3日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部署開展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舉措成效情況。會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特別提醒,社會公衆應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拒絕非法代理維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拒絕惡意投訴。
事實上,各部門近年已多次發文聯合整治“代理退保”黑產。所謂“代理退保”黑產(惡意投訴代理全額退保黑色產業鏈)一直以來是保險行業的一大痼疾,尤其在2019年前後尤爲猖獗,雖然經過了一系列專項打擊,至今仍有犯罪分子隱藏在暗處伺機而動,時不時導致惡性案件的發生。
“代理退保”黑產對消費者自身以及整個保險行業都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消費者非正常退保,不但要承擔退保帶來的經濟損失,事後更要給黑產提供20%~60%不等的高額“代理服務”費。另一方面,在將個人身份信息、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交給“代理者”之後,還可能面臨個人信息泄露甚至被冒名貸款等風險。
針對消費者被犯罪分子利用導致損害自身利益的情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提示,防騙並防止被利用的首要原則是增強守法意識,不貪圖小便宜,警惕代理退保,不輕易泄露自己的重要信息。
從區域性到全國化:退保黑產擴張軌跡
據觀察,“退保黑產”主要通過兩種模式運作:一是藉助互聯網平臺及短信營銷等渠道,以“全額退保”爲誘餌,誘導投保人委託其代理退保事宜,在收取高額手續費的同時,往往還會侵佔退保資金;二是通過誘導投保人退保原有保單並重新投保,與保險代理人串通將新保單歸入新進業務員名下,套取保險公司的新人業務獎勵。
此種“雙向套利”模式使黑產團伙在收取客戶高額手續費的同時,還能從保險公司騙取佣金收入。更爲惡劣的是,這些黑產團伙往往採取極端手段,慫恿、教唆或誘導消費者惡意投訴或舉報保險機構,通過反覆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煽動消費者過度維權、散播保險行業負面信息等手段向保險機構施壓,實現非法牟利目的。
從整個保險行業來看,代理退保黑產行爲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僅擾亂保險行業正常經營秩序,損害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常伴有敲詐勒索、詐騙、職務侵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爲發生,甚至滋生助長黑惡勢力。一是擾亂社會秩序,破壞金融穩定;二是損害行業形象,擾亂金融秩序;三是佔用政府資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四是損害消費者權益,存在資金受損、個人信息泄露或遭受詐騙等多重風險。
另外,猖獗多年的“代理退保”黑產幾經異化,已呈現出犯罪主體職業化、團伙化,手法專業化,渠道擴張化等特徵。《“非法代理維權”治理調研報告(2023)》顯示,全國目前有超萬家以“債務諮詢”“法務諮詢”“停息掛賬”“個人債務重組”“徵信修復”爲名頭的公司,“非法代理維權”從業人員達數十萬,而在黑產煽動教唆的“非法代理維權”活動參與人員在高峰時期更是高達數百萬至上千萬,給金融機構造成數百億元級別的財產損失。
行業研究顯示,“代理退保”黑產呈現三大演變特徵:一是地域擴張,從最初的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逐步向中西部腹地滲透;二是獲客渠道升級,由傳統線下模式向“線上+線下”運營模態;三是信息獲取手段惡化,從收買離職保險代理人獲取客戶信息,演變爲有組織地滲透保險公司實施系統性信息竊取。
值得注意的是,“代理退保”黑產出現利用短視頻、直播、微信羣組等渠道招攬客戶的新趨勢。有業內人士指出,2024年以來,此類新型“代理退保”黑產模式逐漸呈氾濫態勢,並呈現出四大特徵:一是,微信視頻號、抖音等平臺短視頻主播公然宣傳可“全額退保”,吸引觀衆流量。二是,視頻主播及助理拉攏意向保險消費者加入指定的“退保維權微信羣”,誘導保險消費者委託代理退保,甚至承諾可全額退保。三是,“代理退保”黑產人員煽動微信羣內保險消費者羣體上訪,以拉橫幅、拍直播、大聲吵鬧等非理性方式進行鬧訪,以達到退保目的。四是,部分律師、律師事務所專業人員參與“代理退保”,以虛假宣傳博眼球、獲流量,借律師身份牟取保險消費者的信任。
面對“退保黑產”的快速壯大,各地監管部門密集發佈系列文件,並聯合公安等部門、行業機構發起專項治理行動。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寫入“打擊惡意逃廢債”,加強監管、防止資金“空轉”套利,針對債鬧組織教唆借款人反覆向相關部門或金融機構“惡意投訴”的“逃廢債”行爲作出明確指示。同期,上海、廣東等多地原銀保監局決定開展人身險公司退保風險排查工作,重點聚焦“關注惡意投訴全額退保黑色產業鏈引發的非正常退保風險”等四個方面。
2021年7月13日,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保險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有關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確將“誤導或慫恿保險客戶非正常退保”等納入打擊範圍,嚴厲打擊有組織的保險詐騙活動、職業化第三方及保險公司內部人員非法獲取保險客戶信息。
專項行動頻出,多地監管全鏈條圍堵
2022年伊始,原銀保監工作會議指出,確保2022年經濟金融大局穩定,防風險是重要課題。對此,會議提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並將嚴肅整治“代理退保”亂象上升爲重點工作。
退保黑產整治工作迎來新局面,各地監管部門開啓更大範圍、更深層次的打擊行動。2022年5月,上海銀保監局率先多措並舉開展專項治理,重點打擊“退保黑產”違法違規行爲。同期,黑龍江原銀保監局創新工作機制,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跨部門協作體系,通過加強“行刑銜接”形成打擊合力。
據相關數據統計,2022年下半年,中央和地方針對“代理退保”問題密集發佈近20份治理文件。監管、公安和行業機構的聯合打擊行動取得初步成效,一批違法案件得以成功偵破,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不過,打擊行動不斷加大力度的同時,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也隨着社會發展不斷升級,更將目標瞄向社會弱勢羣體。根據原銀保監會2023年4月6日發佈的2023年第1期風險提示,“代理退保”黑產呈現新動向,瞄準手握養老資金的老年羣體,監管部門將“代理退保”陷阱列爲老年人應當警惕的三大養老詐騙之首。風險提示指出,一旦老年人落入圈套,不法分子不僅可能索取高額“代理維權”手續費,更有甚者或將直接侵佔老年人的退保資金。
面對“退保黑產”的態勢演變,各地紛紛推出創新舉措。2023年5月,福州市連江縣人民法院對一起“代理退保”黑產案作出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判處6名涉案人員拘役5個月至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不等的刑罰。這是全國首例將“代理退保”黑產認定爲“敲詐勒索罪”的案件,開創了打擊此類違法行爲的重要司法先例。
業內認爲,這一判例明確“代理退保”黑產的違法性質,爲後續案件處理提供參考。
新“國十條”劃重點,監管構建反詐體系
進入2024年,“代理退保”黑產整治工作邁入新階段。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保險銷售行爲管理辦法》,在“保險銷售後行爲管理”方面明確劃定紅線,嚴禁任何機構、組織或個人違規開展保險退保業務推介等活動,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完善退保管理制度,爲規範退保市場奠定基礎。
行業自律與監管協同進一步加強。2024年4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保險行業異常投訴識別指引》,首次系統性界定了“維權黑產”“退保黑產”等行爲的異常特徵,爲行業識別和防範黑產提供指南。《指引》明確將投訴人與第三方合謀進行“全額退保”“超現金價值退保”等行爲納入異常情形範疇。
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確立反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領、機構爲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的四位一體工作體系,反欺詐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欺詐違法犯罪勢頭有效遏制,行業欺詐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顯著提升,消費者反欺詐意識明顯增強。該辦法要求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應建立健全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反欺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案件移送、調查取證、司法建議等多方面加強合作。
2024年9月,國務院對外發布的保險業新“國十條”——《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彰顯了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導向。其中第四條“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爲”特別強調,要緊盯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堅決打擊保險欺詐犯罪、違規代理退保等行爲。業內專家指出,這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的密集出臺,標誌着“代理退保”黑產整治工作已從個案打擊轉向制度化、常態化治理,將有力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平安人壽相關負責人從保險公司的角度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要加大黑產動向研究投入,持續收集、分析黑產動態,形成行業內黑產信息共享機制,提前制定針對性應對舉措,有效阻斷黑產干擾,及時篩查移交代理退保違法違規線索,聯動公檢法等單位加大打擊力度。此外,要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積極推動清理非法代理退保廣告,切斷黑產獲客路徑。”
業內人士呼籲,廣大金融消費者應警惕"代理退保"的風險隱患,切勿相信“代理退保”黑產團伙的“全額退保”“代理退保”“代理維權”等黑產話術。針對合理退保需求,消費者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積極維權,增強自身防範意識,保護好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