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都更案挑戰2,000件 去年北市覈定37件最多

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全年全臺覈定80件都市更新案,其中臺北市37件,仍是全臺都更王。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全年全臺覈定80件都市更新案,其中臺北市37件,仍是全臺都更王;觀察歷年累計案量,含整合中、報核中、已覈定案件,南部都更案件開始冒出,預計今年全臺累計都更案量有機會挑戰2,000件大關。

內政部統計各地方政府回報情形,歷年全臺累計都更案量1,904件,臺北市案量最大、達1,029件;其次爲新北市464件;臺中市第三、151件,臺南市93件。

內政部官員表示,六都發展較早,特別是雙北區的土地價值高,建商與民衆較有都更意願,新竹市因受到竹科影響,整合意願高,近年也陸續有案件送入。

臺北市都更政策被視爲全臺的領先指標,臺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對於屋齡超過30年的建物推動都更八箭、防災型都更、海砂屋專案等,已初步看到成果,近兩年來,平均每年覈報的都更案件數相較過去每年平均幾乎翻倍。

去年全年覈定件數,臺北市仍是冠軍,上半年覈定20件後,下半年再覈定17件,全年合計37件,略遜於前年的29件;新北市第二,去年上半年覈定11件、下半年14件,合計25件;臺中市全年七件,優於前年的五件。

其餘直轄市,桃園市覈定二件,不如前年的五件;臺南市、高雄市去年上半年掛蛋,下半年分別有三件、一件。六都之外的新竹市、嘉義市分別覈定三件、一件,金門縣也有一件,六都之外的都更案件也開始冒出。

去年403強震重創花蓮,臺北市、新北市部分區域也被列爲花蓮震災災區範圍,加速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進行老屋改建。立法院在去年10月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原本「取得使照」,納入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劃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