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深夜激戰超騷紅粉知己 高喊「這裡」沒味道 正宮怒求償100萬

人夫深夜愛愛紅粉知己喊:「你妹妹、沒味道欸、水也是」,正宮發現後,怒求償10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中市1名呂姓男子爲已婚人夫 ,竟於110年11月時深夜前往紅粉知己林姓女子家中,發生性行爲,事後,呂男還傳訊息和陳女表示:「你妹妹、沒味道欸、水也是」,陳女則回:「夠騷吧」等語,正宮發現後怒告老公和林女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100萬元,法官判呂男和林女賠償25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林女與呂男2人爲認識多年的好友,林女明知呂男爲已婚之人竟於110年11月邀請呂男深夜前往前她的住處發生性行爲,正宮發現後,認爲老公和林女的行爲已侵害她的配偶權,要求陳女和老公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林女表示她知道呂男已婚之人,但她辯稱,她當天喝太醉,不記得有跟呂男發生性行爲,且她認爲正宮要求的100萬賠償金太高。

法官勘驗2人的聊天紀錄截圖發現,呂男於2人結束性行爲後,傳訊息給林女說:「X你妹妹、沒味道欸、水也是」,林女回:「你爽嗎」、「必須的、夠騷吧」等,事後林女還傳語音訊息告訴呂男:「做完隔天,我們發生關係隔天我就很後悔了,我最怕的事你們兩個會離婚」,又正宮發現呂男和閨蜜上牀後,呂男告訴對方:「我會下跪跟你道歉,但這是因爲真的覺得對不起你」,認定林女和呂男確實有發生性行爲。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林女和呂男的行爲已逾越正常交友分際,林女明知與呂男爲已婚之人,還和對方發生性行爲,互傳親密對話等,明顯破壞正宮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權利,故要求呂男和林女賠償正宮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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