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多、公務員少 竹縣籲中央修法增員
新竹縣警力不足,圖爲員警在義民廟執行總統維安勤務的情形。(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縣人口不斷增加,警察和公務員人數比南投、苗栗等縣市少,各單位1人當2人甚至3人用,縣長楊文科大喊不公平,縣府人事處長陳美志指問題出在《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3條,用民國87年底人口數、土地面積及自主財源計算編制員額,迄今25年內政部並未修法。
縣警局長林信雄表示,全縣警力不足,今年1月統調21名員警,新分發才7人,入不敷出,楊文科同意增加預算擴編220人,讓全縣員警編制到1403人,分3年補齊,警政署已同意10月中旬分發66名警力,報到數是過去的5倍以上,大部分警力將調派到勤務繁重的竹北和新湖分局,期有效紓緩員警工作壓力。
楊文科說,新竹縣人口不斷增加,目前有58萬7000多人,員警比例與其他縣市實在差太多,像臺東縣21萬人口,警力比新竹縣多100人,花蓮縣30萬人口,警力比新竹縣多200人,縣府各單位公務員人力也比苗栗和南投等縣市少,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縣府人事處長陳美志表示,新竹縣編制員額相較其他縣市少,主要是各縣市員額是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23條,以民國87年12月底人口數、土地面積及自主財源等資料爲計算公式,加上新竹縣市分家,編制員額相對比一般縣市低很多。
陳美志說,新竹縣公務員除了警察消防外,編制員額1171人爲最高上限,因非六都公務員的職等低,缺乏誘因,目前缺額約16%,有150多個員額沒人要來,已報請考試院同意增加60個8職等專員、2個9職等秘書和1個10職等簡任秘書員額,期提高職等誘因,增加縣府人力。
陳美志指出,《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23條規定公務員員額計算公式,迄今已25年,新竹縣不管人口和自主財源已有很大改變,只有透過內政部修法,有新的計算公式,才能知道新竹縣應編制多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