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婚外情!女兒不是前夫播的種 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婦人認了發生婚外情,女兒不是前夫播的種,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2022年6月結婚後,雙方因故在1年後,經法院裁判准予離婚。小萱表示,雖然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育有1名未成年女兒,但是她受胎時,與阿國的離婚訴訟正在進行,雙方並沒有發生性關係,因此女兒並非她自阿國受胎所生,因此依法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法院審理,依據民法第1063條、第1061條、第1062條規定,妻之受胎,在婚姻關係存續時,推定所生子女爲婚生子女。若是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並非是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而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爲受胎期間。
小萱主張,前夫阿國與女兒經醫院鑑定,2人並無親子血緣關係,並且阿國也對女兒非自他受胎所生之婚生子女,在2024年1月上旬得知後,對於此事實也均不爭執,並有合意程序筆錄可資證明。
法官認,因小萱曾與阿國有婚姻關係,以致玉小萱所生的女兒,當時被推定爲阿國的婚生子女。因此,雙方合意聲請裁定,確認女兒非自阿國受胎所生,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