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承認一夜情遭夫「USB線勒頸」險死 法官這理由輕判

妻子坦承與他人一夜情,丈夫暴怒一度拿USB線勒她;不過她後來在法庭上求情,稱當時丈夫曾恢復理智,纔沒有用全力勒她,法官最後依傷害罪判刑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對南非籍夫妻,妻子小芳(化名)今年2月某日向丈夫坦承前一晚與他人酒後發生關係,丈夫暴怒拿皮帶勒她,將她拖去廁所毆打,她一度昏迷,醒來後再遭丈夫威脅「讓你死」,丈夫之後拿USB線勒她;不過小芳後來在法庭上求情,稱當時丈夫曾恢復理智,纔沒有用全力勒她,法官最後依傷害罪判刑6月。

據判決書指出,該對夫妻均爲南非籍,小芳今年2月5日早上8點在高雄住家向丈夫坦承前一晚與另名男性友人酒後發生性行爲,丈夫一時氣憤之下,先是徒手毆打小芳並將她推撞地板,再拿皮帶勒她頸部,恫稱「要讓你死」,小芳昏迷後又醒來,再度遭丈夫勒頸,後來又遭電動刮鬍刀削掉左右耳鬢上的頭髮。

丈夫後來再度恫稱要殺掉小芳,把她帶到廁所後,改持USB電源線纏勒她的頸部數秒才鬆開,並囑咐她單獨留在房間內及將房間上鎖,小芳後來臉部血腫、頸部擦傷、右肩擦傷、右手瘀傷及擦傷等傷,報警後全案曝光;不過小芳在法庭上替丈夫求情,她稱丈夫是情緒失控,但在她即將窒息時,丈夫曾突然醒悟,要她躲進房間。

小芳說丈夫很強壯,常到健身房練舉重,1次可舉150至175公斤,認爲丈夫當下以皮帶等勒她時沒有用全部力量,2次都是丈夫自行鬆手;法官也認爲男子下手的力道尚不到致命程度與殺人故意,事後坦承犯行,法官認定男子受到刺激才失控加害,對女子造成極度恐懼,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