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設局榨乾老公牌咖還反告性侵 遭判賠15萬

林男以爲牌咖的太太丁女對她有男女之情,兩人談戀愛後遭榨乾財產,還被誣告性侵。(邱立雅攝)

丁女與鄭男爲夫妻關係,但對外稱呼對方老大,導致鄭男的牌咖林男以爲丁女單身,兩人竟談起戀愛,林男控訴自己的錢被丁女榨乾後,丁女竟誣告他性侵,要求丁女賠償15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賠15萬元。

林男控訴,與因與鄭男打牌而熟識丁女,但丁女從未避諱在丈夫面前與林男親近,甚至打情罵俏,因此誤以爲丁女對他有男女間情愛,且因丁女在鄭男面前不稱對方老公、丈夫,反而稱老大,鄭男也不稱被告老婆、妻子,因此誤認丁女與鄭男非爲法律上夫妻,於是兩造發展出婚外情關係。

不料交往後,丁女多次向林男借錢花用、慫恿林男把名下財產出售、向民間資融公司借款,林男控訴自己遭丁女榨乾後,丁女反倒向檢警機關誣告他強制性交、實行跟蹤騷擾行爲,讓他在鄰里間無法擡頭做人、遭受友人非議,精神至爲痛苦。

丁女則辯稱自己沒有誣告,只是因爲怕先生知道,證據都弄掉拿不出來,她跟先生現在都失業,還有小孩要養,林男是她先生的朋友,對她做這種事還要她賠錢,沒辦法,希望不要賠。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丁女對林男的誣告行爲,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月,可認丁女不法侵害林男人格權,應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審酌林男被誣告的罪名包含妨害性自主之罪,屬一般社會通念認爲極不名譽之罪,林男名譽信用及其於社會上評價,自堪認將受有相當負面影響,精神上將受有痛苦,考量兩造身分地位,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過高,應以15萬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