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TDK又爆內鬼 不但助挖角還洩123億核心技術送中國

國內最大的綜合性電子零組件供應廠商臺灣東電化公司(TDK),又爆發營業秘密流入中國大陸案。楊梅廠「微致動器解決方案事業部」吳姓前研發經理被中國立訊高薪挖角,協助延攬同公司黃姓研發主任工程師等多人至臺灣立訊任職,涉嫌將重要核心技術重製、使用,泄露給中國立訊高層,造成日商TDK損失逾123億元,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吳、黃2人及臺灣立訊公司依背信、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事實指出,44歲吳姓男子自2002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離職前,在臺灣東電化公司楊梅廠「微致動器解決方案事業部」擔任研發經理,下轄30至40名研發人員,是TDK核心幹部及重要研發專業人員;35歲黃姓男子自2016年6月間某日起至2020年5月4日離職前,在臺灣東電化公司「微致動器事業部」擔任研發主任工程師,負責設計音圈馬達運用在手機、相機鏡頭的照相功能使用。

臺灣東電化由日本T1株式會社於1968年來臺投資成立,是T1會社最早在海外設立的營業據點,現爲T1會社電子產品主要供應基地,也是我國重要的綜合性電子零組件供應廠商,主要產品爲光學驅動元件產品微致動器、被動元件、無線充電設備及電源供應器等產品研發、生產及銷售,並以桃園市楊梅廠爲研發重心,下設微致動器事業部、被動元件事業部、能源事業部、經營企劃部、資材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衛生室、品保部、供應鏈部、管理部及資訊部等組織。

有「女版郭臺銘」之稱的中國深圳立訊精密工業公司董事長王來春,欲在臺設立研發中心,以垂直整合大陸立訊公司產業供應鏈,於2019年10月20日在臺期間,假臺灣立訊公司北市內湖區辦公室與吳面談,以新臺幣500萬元年薪邀吳在臺爲立訊集團籌建研發團隊,並承諾另付「安家費」,5天后便將500萬4780元自香港立訊公司帳戶分別匯入吳及吳妻在臺帳戶。

王董另同意讓吳妻掛名在臺灣立訊公司任職領薪水、享勞健保且無須實際工作等條件,安排吳妻自2019年11月11日入職並自同年12月起坐領乾薪(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已領取205萬5388元),王董更允諾吳以妻子名義認購大陸立訊公司股票10餘萬股(約200萬元),作爲吳在臺爲立訊集團籌建研發團隊報酬;吳姓夫妻同年12月10日前往大陸立訊進行二天參訪,由集團董事兼副總經理李偉接待。

吳同意王的前揭挖角條件,決議2020年初至臺灣立訊公司任職研發總監,並以不公開方式在臺籌組音圈馬達(VCM)研發團隊,協議由臺灣立訊公司在桃園楊梅租廠房,作爲研發團隊辦公處所,並由吳親自面試延攬現職或曾任職TDK公司徐、黃、林、湯、林、廖、鄭、黎、王及張等10名研發幹部及製程工程師至臺灣立訊任職,從事爲立訊集團VCM及手機模組相關研發業務。吳在臺主持研發團隊營運資金、購置研發所需模擬電腦或公務筆電等高階設備,由李偉或立訊集團透過微信轉帳,並向李彙報團隊研發進度。

事實指出,吳爲圖領導的研發團隊能在短期內迅速提升競爭力,於2020年3月初電邀尚在TDK公司任職的黃姓研發主任工程師詳談,延攬至他的研發團隊任職,黃當下即決定任職,吳於同年3月8日先轉帳8萬5960元給黃當「安家費」。黃於同年5月4日離職後,旋於5月11日轉赴臺灣立訊公司研發部門擔任職稱副理的產品設計工程師,負責VCM、振動馬達(Vibration Motor,VM)產品研發、管理及模擬分析。

詎料,被告吳、黃2人分別於2020年2月間、5月間離職前、後,不但違反臺灣東電化公司資訊安全控管規範,且違背對臺灣東電化公司所負機密資訊保密與管理義務,擅自將臺灣東電化公司核心技術重製、使用,並泄漏予大陸立訊公司高層,上開商業間諜行爲,造成東電化公司至少損失新臺幣123億元以上,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郭法雲去年4月7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

檢方認爲被告吳、黃等2人涉犯背信、未經允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及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等罪嫌,被告臺灣立訊公司違反營業秘密法均予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吳等2人侵害營業秘密,造成跨國日商公司損失金額甚鉅,爲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並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請從重量刑。

臺灣東電化公司(TDK)楊梅廠「微致動器事業部」再度爆發營業秘密外泄送中案件,吳姓前研發經理、黃姓前研發主任工程師,以及他們任職的臺灣立訊精密公司均遭桃園地檢署依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圖/翻攝自Googl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