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公司勾結詐團 騙房產詐現金
王姓、施姓(中)、陳姓男子經營融資公司涉勾結詐騙集團,替被害人辦理抵押房產借貸,向20人騙走1億元。記者李奕昕/翻攝
警方調查,卅一歲王姓男子夥同卅歲施姓、陳姓男子各在高雄市經營融資公司,設LINE羣組互相聯繫,配合虛擬貨幣假投資詐團機房,待被害人面交現金遭騙光存款,由施以代書助理名義出面,赴各地政事務所與被害人籤立借款契約書、房屋委託契約書等,設定抵押房產,再由蔡姓男子等金主借貸,被害人取得貸款又被騙面交。
去年廿人被騙面交五千萬元,抵押房產借貸五千萬元面交,新竹一名公家機關約聘婦人面交九百萬、抵押借貸三百萬元面交,財損最高。
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三隊去年十一、十二月搜索公司,拘提王、施、陳及金主、車手、員工,加上先前落網車手共查獲十七人,王等三人稱正當借貸。警方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檢方聲押施,令其他人五至十萬元交保,法院裁定施卅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另外,卅八歲林姓男子透過網路論壇、微信貼文,宣稱經營名牌手提包、手錶、飾品等精品代購平臺,以投資平臺訂單,誘使大陸人提供支付寶或大陸銀行帳號,並匯款至指定的大陸銀行帳號買泰達幣。
林將大陸人被騙贓款存進投資者帳號,將泰達幣轉給詐團,未代購精品,去年下半年經手人民幣一億元(約臺幣四點五億元)。
刑事局國際科偵二隊追查林在桃園市某住宅大樓租屋設水房,今年一月搜索水房等處拘提林等六人,從電腦後臺名冊估算數十人被騙當人頭。林等人稱協助網路博弈業者代收代付款,每筆抽取百分之三費用,被依詐欺、洗錢、組織移送,檢方命林廿萬元交保,其他人十萬元交保或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