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在醫療領域開展擴大開放試點工作

證券時報e公司訊,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在醫療領域開展擴大開放試點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技術應用,以用於產品註冊上市和生產。所有經過註冊上市和批准生產的產品,可在全國範圍使用。擬進行試點的外商投資企業應遵守我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符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藥品臨牀試驗(含國際多中心臨牀試驗)、藥品註冊上市、藥品生產、倫理審查等規定要求,並履行相關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