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宴買臺開股入監 遊世一聲請再審遭駁回
被判刑4年4月的寬頻房訊總經理遊世一入獄服刑後,日前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停止執行,但合議庭認爲他提出的事證非「新事實」或「新證據」,裁定駁回聲請。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入臺開內線交易案,纏訟近16年後,最高法院去年判決定讞,被判刑4年4月的寬頻房訊總經理遊世一入獄服刑後,日前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停止執行,但合議庭認爲他提出的事證非「新事實」或「新證據」,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2005年趙建銘參與「三井宴」引爆臺開案,今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將趙建銘、前臺開董事長蘇德建2人判刑3年8月、趙父趙玉柱判刑4年、遊世一判刑4年4月定讞,檢方將4人發監執行,其中蘇德建因罹患重病,獄方拒收,遭檢方限制住居、責付家屬。
另遊世一則向高院聲請再審,13日透過臺北監獄的視訊系統參與開庭,他與律師喊冤稱,確定判決所認定臺開重大消息及內容並未經調查審酌,判決不公,請求啓動再審程序,遊同時聲請停止執行,請求法官讓他出獄。
遊的委任律師說,遊當年決定要買臺開股票,並不是聽蘇德建的建議,遊買股只是想當董事長,但卻遭重判,況且當時三井宴才吃了2個小時,蘇德建也只是斷斷續續地講,不能證明蘇曾講過重大消息的內容,並與遊購買股票沒有關連性。
高院審理後認爲,確定判決中已本於自由心證論述其取捨判斷之理由,縱或有捨棄不採而未詳予敘明之情事,是遊世一主張原確定判決有割裂適用證人陳述意旨及年報等資料所呈現內容,但這並非「未及調查斟酌」及「新事實」或「新證據」,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