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員涉內鬼通詐團 金管會重罰銀行2千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圖/魏喬怡)
銀行行員屢發生串通詐騙集團,金管會30日重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30日宣佈通過對中信銀行的裁罰處分案,童政彰指出,中信銀行辦理客戶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作業所涉缺失,顯示該行對於確認客戶調高交易限額合理性及真實性之控管、員工行爲管理等機制,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已違反法規,依法核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除了要求中信銀行檢討總行就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所涉相關人員之責任。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銀行局也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
童政彰指出,中信銀行「成功分行前行員朱員、東民生分行行員吳員及蘆洲分行行員蕭員」在2021年7月至今年5月期間辦理客戶臨櫃申請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之案件,案關帳戶調高限額後有短期內遭設定爲警示或衍生管制帳戶之異常情事,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核有欠妥適。
童政彰指出,中信銀對於確認客戶調高交易限額之合理性及真實性,未完善建立相關控管機制,也未完善建立主管覆核及牽制監督機制,更未完善建立員工行爲監控及管理機制等疏失,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該行2,000萬元罰鍰。
除了高額罰鍰,銀行局也要求,中信銀行辦理客戶調高網路銀行轉帳及ATM提領日限額作業,對於確認客戶調高交易限額合理性及真實性之控管、員工行爲監控及管理等機制,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請該行檢討總行就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所涉相關人員之責任。且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