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黎少雲被開除黨籍
據清廉海南消息:
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黎少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黎少雲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拆遷安置補償、案件辦理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黎少雲身爲長期在法院系統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執法違法,“退而不休”,把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因違反廉潔紀律受到黨紀處分後仍不思悔改,頂風違紀,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官形象。黎少雲的行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黎少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海南省紀委監委)
瀟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