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婦騎車遭撞1歲童腦出血昏迷 丈夫指控延誤送醫 警方公開時間序
吳姓婦人騎車載着1歲女兒,與轎車發生擦撞,母女摔倒在地受傷,警方釐清調查事故原因。(翻攝畫面)
吳姓婦人騎車載着1歲女兒,與轎車發生擦撞,母女摔倒在地受傷,警方釐清調查事故原因。(翻攝畫面)
監視器拍下救護車到場救治。(蔡亞樺翻攝)
新北市三重一名吳姓婦人日前騎車,載着1歲女兒回孃家,行經三重重新路、重陽路口左轉時,與想要右轉的轎車擦撞,婦人與女兒摔地受傷,曾姓丈夫今(20)日在臉書發文控訴,三重警方無視女兒昏迷,堅持確認身分才送醫,救護人員延遲到場,三重警分局公佈相關影像與時間序迴應。
據瞭解,9月16日上午10時許,37歲吳婦載着1歲2個月的女兒,騎車沿着重陽路行駛在直行車道卻要違規左轉重新路,張姓駕駛要直行往重新橋方向,卻違規行駛在內側左轉車道,2車當場發生擦撞,母女雙雙跌倒在地,婦人左手左腳多處擦挫傷,未戴安全帽的女嬰則是腦出血,送往馬偕醫院開刀手術後,目前仍在觀察中。
曾父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說明事發經過,不捨女兒年紀那麼小就開刀,身上插滿管子,希望網友幫忙集氣。文中也不滿表示,三重警分局與消防人員指出,「聽妻子陳述當下處理員警竟無視小孩已昏迷,還要求當場需先確認身份,才能送醫,救護人員也延遲到現場,還問妻子說:小孩是睡着了嗎?
曾父表示,當場妻子已哭喊小孩已昏迷,請儘快送醫,他們才送醫,對於這專業及維護社會安全公務人員非常失望,指控當天現場處理的警消「堅持要確認身分才能上救護車」,纔會造成時間上的延誤。
三重警分局出示當天事發經過與處理的監視器畫面,並提供處理時間序,車禍發生在10時5分、救護車10時11分抵達並檢傷救護、員警10時13分抵達指揮交通並詢問雙方資料、10時16分救護人員將傷者送醫,前前後後共11分鐘,強調並無延誤。
警方表示,張姓駕駛直行車佔用左轉專用道、吳婦騎車左轉車佔用直行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轉彎未依標線指示舉發」開罰600至1200元罰鍰;吳女轉彎未使用方向燈開罰1200至3600元罰鍰,機車附載乘客未戴安全帽開罰5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