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錯毆特戰老兵兩方互告 法庭上都不認錯
三重警察抓錯特戰老兵演變互毆事件,黃民當時出面指控警察打人。今(29)日上午開準備庭,翁姓警員只認客觀事實,但否認有犯意,並否認犯強制罪,認爲壓着黃民手銬拉他到廁所洗臉合乎規範;黃民則否認動手,堅持自己只有防衛。(資料照)
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員等人錯將54歲黃姓民衆認成通緝犯逮捕,警民扭打後兩方互告,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黃民,另依傷害罪、強制罪與公然侮辱罪起訴翁員。今(29)日上午開準備庭,翁姓警員只認客觀事實,但否認有犯意,並否認犯強制罪,認爲壓着黃民手銬拉他到廁所洗臉合乎規範;黃民則否認動手,堅持自己只有防衛。
檢方指控,翁員和同事查捕通緝犯「李OO」,誤將黃民錯認,以右手搭肩並執行逮捕,過程中黃沒表明身分,反而與翁員扭打,將他過肩摔後跨坐他身上猛揍,並且也攻擊支援的員警;檢方另指控翁員在制伏黃民呼叫支援後,明知黃民已無反抗力,仍對黃民揮拳、怒罵「幹你孃、三小」等不雅字眼,更以到場支援員警的辣椒水噴灑,又在黃被帶回派出所後,不顧黃民意願硬拖他去廁所洗眼睛。
新北地方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先是語重心長的希望雙方可以考慮調解,「坐下來談談也好」,但雙方都否認犯罪。翁員說,他對認錯人盤查深感歉意,願意賠償30萬元和解,但他只承認有做出揮拳、噴辣椒水、壓制等舉動,「我那時情緒激動,不記得有沒有辱罵」,也坦承有把手按在手銬上帶黃民到廁所衝眼睛,但不記得黃有沒有說不要。
翁員稱他在盤查當下有說「你好我是三重分局的警察」,但因爲看到黃民從建築物走出,認爲黃很像追捕的通緝犯,怕他跑走,急着下車上前,來不急從腰包掏出警察的證件,雙方就扭打了,用辣椒水是因爲雖然已將黃民壓制在地,但不確定黃民是否會反抗,將黃帶回派出所後,也是依規定帶他清洗。
黃民則否認犯罪,表示他並沒有將翁員過肩摔,兩人肢體衝突後他有坐在翁員身上,但當下並沒有打他,「我爲了防止翁員攻擊,右手舉在頭前保護、左手壓着翁員」,他當下有表示「認錯人了,不要衝動」,但警察持續攻擊他,他也否認用腳踹另外一個警察,承認警方有傷勢,「但不是我造成的」。
最後受命法官整理出兩方爭點爲江員等員警有受傷,但黃民否認動手,以及翁員僅坦承客觀事實,是否有傷害、公然侮辱的犯意,還有就翁員強拉黃民到廁所衝眼睛,是否構成強制罪三點。翁員辯護人請求法院審酌他雖否認犯罪,但自偵查階段至今皆提出具體和解金額;黃民辯護人則請求法院審酌他並無前科,並爭執江員等員警筆錄的證據能力,最後受命諭知4月續開審理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