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職籃裕隆打假風波 吳季穎等10名球員遭起訴
SBL籃球簽賭案持續延燒,士林地檢署17日擴大搜索、約談裕隆教練、球員、球團人員多人到案,其中外籍球員班霸(前排中)等人經刑事局訊問後,送往士檢覆訊。(張鎧乙攝)
SBL裕隆隊前球員吳季穎等10名球員集體簽賭,並透過組頭邱繼偉等人協助下注,操控比賽結果,士林地檢署2日偵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前球員吳季穎、柯旻豪、顏聞佐、周𬀩宸、班霸、黃鉉閔、陳品銓、邱忠博、吳祐任、李其恩等10人以及組頭、吳的同學、友人5人。
檢方認定,SBL球隊裕隆隊部分球員集體簽賭或透過其他友人協助下注簽賭及以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吳等人於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進行第20屆SBL賽程,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10數場賽事,下注場次中有7場賽事爲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藉以控制比分。
檢方指出,吳等人包括於比賽時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
檢察官痛批,吳季穎在成爲職業籃球員後,不思珍惜己身之天賦,積極求進,竟以其參與之球賽作爲不法獲利之工具,賭資金額以千萬元計,甚至邀集友人、同學、隊友共同參與賭博、控制球賽,其犯行對職業籃球影響深遠且惡性重大。
檢察官量被告吳季穎於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及其他正犯與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本案之其他正犯及共犯,並經檢察官事先同意,請衡酌證人保護法規定,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