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假釋出獄再犯 尾隨女子噴灑辣椒水搶手機
33歲康姓男子17日下午謊稱訪友,尾隨35歲偉姓女子進入新北市板橋區大東街租屋處強搶iPhone11手機。(翻攝畫面)
33歲康姓男子17日下午謊稱訪友,尾隨35歲偉姓女子進入新北市板橋區大東街租屋處強搶iPhone11手機。(翻攝畫面)
33歲男子康銘軒17日下午涉嫌尾隨31歲偉姓女子進入新北市板橋租屋處,他將偉女強行推入屋內,再朝偉女噴灑辣椒水後將她推倒在地,所幸偉女不斷掙扎呼喊,康嫌強搶iPhone11手機後逃逸,警方18日將他拘提到案,經查他是假釋犯,14年前犯下手段兇殘的性侵女高中生。
據悉,康嫌2007年仍在服役中,放假向女友求歡遭拒,竟尾隨女高中生揚言殺害全家,半小時內強姦1次、肛交1次,還2度強逼口交,女學生胞姊見狀還被持菜刀控制,康嫌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5年,於2019年假釋出獄。
康嫌於17日下午獨自坐在新北市板橋區大東街路旁的機車上,他見偉女獨自返回租屋處,上前謊稱要上樓訪友,由於該公寓爲出租套房式公寓,偉女不疑有他,讓康嫌尾隨進入公寓大門。
兩人一起爬上樓梯,康嫌趁偉女開租屋處房門時立即將她往房內推,隨即噴灑辣椒水,再將她推倒在地。偉女大聲呼叫並拉扯康嫌的口罩、項鍊,康嫌強搶iPhone11手機後倉皇逃逸。
板橋警分局獲報調閱監視器發現,康嫌犯案後騎機車逃逸,過程中還變裝企圖躲避警方追緝,警方向檢察官聲請拘票,18日上午在中和將康嫌逮捕歸案。康嫌矢口否認有強搶iPhone11手機,但偉女指證歷歷,也有康嫌尾隨進入的監視器畫面。
警方透過手機定位發現,偉女的手機位於板橋車站附近,正進一步查緝。警訊後依強盜、傷害等罪嫌將康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板橋警分局偵查隊長曾柏仲表示,因應疫情威脅與衝擊,警方以防疫優先,但維護治安絕對不鬆懈,強盜違法行爲,警方一定主動迅速究辦,絕不寬待,有信心在防疫期間,安全執法守護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