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闖臺鐵女廁強壓喊「我要跟妳XX」 女尖叫奪門逃...他竟回:在大便
▲桃園市卓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臺鐵中壢後站,見女子進入女廁時突然闖入,以雙手強壓女子肩部說「我要跟妳做愛」等語,女子大聲求助,被站務員扭送鐵路警察派出所偵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桃園市卓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臺鐵中壢後站,見女子進入女廁時尾隨闖入,以雙手壓制女子肩部,阻止女子離去,女子驚聲尖叫求助,被路過鐵路警察發現將卓男拘捕到案,女子聲稱根本不認識卓男,卓男抓住其肩膀不斷地說「我要跟妳做愛」等語,還觸碰其胸部等處,卓男則否認犯行辯稱喝醉了,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罪嫌將卓男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39歲的卓姓男子於今年2月26日上午11時55分在臺鐵中壢後火車站附近,見女子進入女廁開啓隔間門時,突然尾隨闖入,以身體阻擋女子離開女廁,並將門閂關上後,以雙手壓制女子肩膀等處,女子被嚇到驚聲尖叫,後趁卓男不注意之際奪門而出,向站務人員求救,再扭送至鐵路警察中壢派出所偵辦。
女子指控,她根本不認識卓男,但卓男進入女廁後強壓其肩膀,還說:「我要做愛」、「我要跟妳做愛」等語,還碰觸其胸部等處;卓男在偵訊時否認對女子有強制猥褻情事,辯稱自己喝醉了,黃姓站務員則做證,案發時聽到女子不斷尖叫,聽到卓男在女廁內說:「我要大便」等語,卓男意識清楚,沒有酒醉情事,但並未聽到卓要與女子作愛等語。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女子控訴卓男強制猥褻罪,指訴與卓男對峙中曾遭隔衣觸碰胸部,但自承遭卓男按壓其身體舉動移位,發覺時已瞬間撥除其雙手等語明確,此外,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應認此犯罪嫌疑不足,審結依強制罪判處卓男處3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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