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8人不用判死」 家屬泣:你們救的是惡魔
輪胎行屋主次子陳彥翔前年縱火造成八名家人死亡,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讀者提供
我國未廢除死刑,但此前法院就鮮少判處死刑,即便判死,法務部也不執行。憲法法庭針對卅七名死囚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雖判死刑合憲,但殺人罪必須「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處死刑,合議庭職業法官須一致決,且被告不能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從判決到執行設下八道關卡,遭批「實質廢死」。
陳彥翔無精神問題,被害人多達八人,且是直接朝人縱火,被視爲目前最符合憲法法庭允許判處死刑的案件;高院卻採用自首形式替陳減刑,引起撻伐。
死者家屬在高院外聆判後情緒激動。(中央社)
男子洪當興二○一七年駕廂型車輾斃與他打離婚訴訟妻子與律師,一、二審都判洪死刑,臺南高分院更一審以洪有「自首」減爲無期徒刑,改判的法官就是現今高院庭長侯廷昌。昨天判決出爐,法界稱「侯不判死,不出意料」。
林雪紅質疑,既然死刑合憲,殺八個人不用判死,「怎麼樣纔會判處死刑?」侯廷昌稱陳彥翔有自首,且想向警察借槍尋短,她諷「警察難道會借他槍嗎?」,連演戲法官也會信。
林雪紅也點名法扶律師陳雨凡,陳女辯陳彥翔自首沒有浪費社會資源,但「法扶用納稅人的錢請了三位大律師免費替陳彥翔打官司、顛倒黑白,不是在浪費社會資源嗎?」
陳彥翔妻子胞姊也斥「死刑政策」,批執政者根本「德不配位」,她們的痛執政者都不會懂,憑什麼要廢死?姊妹們邊說邊哭,稱現在聽到消防車聲音會害怕,無數夜晚流淚思念最愛的親人。
陳彥翔父親陳秉成昨在新竹受訪,對判決語氣平靜表示「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