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應急管理部門發出今年首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廈門日報訊 (記者 劉豔)近日,市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對首違不罰企業——廈門某紙業有限公司進行教育約談,並對該企業送達年度首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執法檢查中,該企業存在未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更新修訂以及部分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物理隔離防護措施不完善等行爲。經執法支隊調查取證、集體討論,綜合考量違法行爲產生的誘因、整改情況、危害情節以及企業日常管理、配合調查等因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依法對該企業做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並依法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該企業負責人表示,市應急管理綜合執法支隊人性化執法、護航企業發展的做法,讓企業感受到應急管理部門“執法有溫度、助企有力度”。下一步,企業將按照教育約談要求抓好貫徹落實,進一步反思和檢討此次違法行爲的教訓,認真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合規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