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場擋土牆倒塌活埋計程車司機 廠長判決出爐
桃園市龜山區1間砂石廠2021年側牆倒塌,經過的計程車司機遭活埋慘死,桃園地院對魏姓負責人、劉姓廠長依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5月,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龜山區1間砂石廠2021年側牆倒塌,經過的計程車司機遭活埋慘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爲魏姓負責人、劉姓廠長輕忽廠區設備安全維護,造成司機死亡,考量魏男、劉男已與死者兒子和解,依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5月,緩刑2年。
桃園地院審理,魏姓負責人,劉姓廠長明知對於工作場所建物、設備有管理權責,應注意建築構造物及附置物應保持安全穩固應注意其砂石場鄰近馬路的砂石儲存槽的擋砂牆體強度能足以支撐所存放的沙土,並應注意砂土有無超載。
但2人疏於注意,在2021年10月12日凌晨4時38分許,因大雨,而砂石儲存槽內已堆置高度逾5公尺以上,超過1920立方公尺以上的土石因擋砂牆因結構強度及承重力顯有不足而倒塌。計程車恰好經過,遭流出土石掩埋,因此頭胸部鈍挫傷及肋骨骨折、顱骨破裂骨折、氣血胸並腦實質脫出而死亡。
法院認爲,2人輕忽廠區設備安全維護,造成司機死亡,此犯罪結果無回覆可能,令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所爲實屬不該。但2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偵查中就和死者家屬和解,並已經履行賠償,可見被告2人有填補其等犯行所生損害的積極作爲。對魏男、劉男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5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