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 北市:依法不能開演唱會
▲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恐無法開演唱會。(圖/記者謝盛帆攝)
沉寂多時的大巨蛋,目前已進入市府內部的都審流程,都發局併發通知將在4月3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的大會。但如今卻傳出,目前大巨蛋逃生梯與球場座位深度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97條與127條規定;前者因爲不夠連貫會影響救災逃難,後者則會讓大巨蛋無法舉行演唱會。目前僅兩種解套方案,一是變更設計,一是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性能設計審查。這也代表大巨蛋恐回到原點,回到臺建中心進行審查,復工之日更加遙遙無期。
林洲民透露,都發局6日時在市府召開會議,邀集遠雄、建築師公會、臺建中心等,討論有關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的疑義。但都發局發現大巨蛋逃生梯以及蛋體深度不符合規定;此外,臺建中心未被內政部授權可以審查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未來大巨蛋案進到大會,這些一定都會遭到都審委員強烈質疑。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97條規定,不管民衆在地下幾層,都可以利用逃生梯直接上到避難層。大巨蛋的情況是,球場、表演等樓層位於地坪下負10.5公尺,而避難層在B1,逃生梯卻只能走到B2樓就中斷,必須要轉向纔可以繼續往上,如此規畫對逃生會有影響。
而《建築技術規則》127條則規定,演唱會(不含體育賽事)坐席、演出人員,不能在水平線7公尺以下活動,但目前大巨蛋球場面深度達達10.5公尺,球賽可以進行無礙,但要開演唱會就違反使用規定,就算7公尺以下座位不去使用,演出者也不可能飄在空中演出。
林洲民指出,由於當初遠雄與體育局合約,明白註記「體育活動6成、非體育活動4成」,且大巨蛋現況已是違規狀態,如此結果會導致建管處無法發出使用執照。林洲民強調,包括上週會議,臺建中心也當場表示市府主張正確,未來進入都審,遠雄也一定會碰到類似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