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臺中港管制區釣魚 港警查獲40人近8成是移工

臺中港管制區設有告示牌勸阻民衆不要擅闖釣魚。(港警總隊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今年8月1日起,強力取締擅闖管制區釣魚,查獲擅闖管制區垂釣案40多人,其中近8成爲外籍移工,有違規者遭重罰10萬,引發民衆不滿。港警隊4日強調,釣魚本身並非壞事,而是希望避免管制區有人擅闖,移工部分會再利用各項場合加強宣導相關法令。

港警總隊從8月至今,查獲40多人擅闖臺中港管制區釣魚或捕撈漁獲,並移送航港局裁罰,有些案件認定非闖入管制區未罰,有些則等待民衆陳述意見仍未裁罰,有釣客則吃下10萬元罰單,打去航港局抗議,並指無告示牌,怎麼知道不能釣魚。

另外,今年11月初有名63歲男子闖進管制區採蚵,結果不小心落水,民衆以爲發生意外,結果港警隊與消防人員搜查,才發現男子躲在橋下涵洞,只因他害怕被開罰,最終仍被依法裁罰。

而被開罰的移工約有30多人,多數都是在管制區河道附近釣魚或採海草等,他們事後表態不懂臺灣法律,也不瞭解當地規定,經過抗議後,航港局體諒移工不熟法令與中文字,最終開發5萬元。

港警總隊指出,臺中港管制區有不少人員進出,要進入管制區必須領有通行證,爲確保管制區安全和管控人流,今年8月纔會加強取締,管制區域都有設立告示牌,且標註多國語言。

港警總隊表示,擅闖管制區釣魚,會依兩部分開罰,首先是未持有通行證擅闖,就會開罰10萬,另外是管制區非合法釣魚區,因此會開罰600至3600元;若是持有通行證卻在管制區釣魚,則會依違規釣魚,開罰600到3600元不等,呼籲民衆要釣魚,可前往北防波堤、100號碼頭合法釣魚平臺。

另外,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祭出宣導3箭,除持續對港區從業人員進行宣導外,亦請苗栗、臺中、彰化及雲林等鄰近縣市警察機關利用各項場合,加強向轄內臨海地區移工進行法令宣導,並洽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結合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網絡,向其所服務僱主與移工宣導周知。

此外,考量外來人口違反商港法案件非單一地區特性,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亦協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共同製作多國語言版一頁式廣告,利用該署「1955LINE@移點通」平臺向僱主與移工羣發簡訊,預期推播效益達該平臺65萬好友人數。

總隊長蔡燕明表示,社區警政是治安維護之基礎,爲避免在臺中港內及周邊地區之移工朋友因不諳法令影響港區作業而受罰,從而衍生行蹤不明、非法工作或其他治安問題,落實警政宣導並讓移工朋友熟悉我國法令,有益於產生互助、互信之正向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