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盡查證!揭高端疫苗「82%遭退貨」挨告 中時2記者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
中國時報2021年7月23日報導「82%遭退貨 高端疫苗量產品質堪憂」,遭高端公司認爲影響股價,控告2名撰文記者加重誹謗、違反《證交法》,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2人採訪前有取得相關文件並向相關人士求證,已盡查證義務,合理推論報導爲真,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且後續有平衡報導,罪嫌不足,14日將中時2名記者不起訴處分。
中時2021年7月23日報導「82%遭退貨 高端疫苗量產品質堪憂」,指高端疫苗向食藥署提交的補件資料遭外泄,資料中發現,高端近期嘗試將疫苗產能從2L擴大至50L時,出現試驗結果無法比較的情形,在相同生產模式下,50L製程的分析數據與2L的數據偏差太多,光是3個批次中就有2個批次遭食藥署打槍,導致最後只有18%的產品如期交貨,而嘗試更高階的200L製程時,4個批次更可說是全軍覆沒。高端公司認爲影響股價,控告2名撰文記者加重誹謗、違反《證交法》。
檢方調查,2021年7月19日國民黨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提及「食藥署高端疫苗檢驗不合格率高達82%」,2名記者提供的食藥署相關文件,內容確載有「兩批50L DS特性分析與2L DS不具可比性,暫不使用以此兩批DS製成之成品,共5批,影響43.3萬劑(佔研檢目前抽樣量82%)」等,因此證明中時記者是依據國民黨記者會上取得的食藥署文件內容,求證該內容之意義後,推論高端生產的疫苗於不同製程間存有品質之疑慮,纔開始撰寫報導。且事後中時記者有依據高端的澄清聲明,予以刊登報,已作平衡報導。
北檢認爲,高端疫苗生產品質系攸關國民施打後身體健康之公共利益,性質上自屬於可受公評之公共事務範疇,2人基於新聞媒體工作者對於公共事務監督之責,而撰寫報導以號召社會大衆進行監督,縱使報導內容用字遣詞未能符合高端公司期待,目的是喚起社會大衆及有關單位注意及重視,屬於憲法言論保障範疇,2人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