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公積金新政實施

央廣網太原3月6日消息(記者張潔) 近日,山西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套數認定標準;二是放寬申請“商轉公”及“部分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消費行爲時間限制。

購房套數認定中,首套住房的認定標準爲繳存職工需滿足在購房地無住房且全國範圍內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方可認定爲首套住房。二套住房認定分爲四種情況,購房地有一套住房且全國範圍內無公積金貸款記錄;購房地有一套住房,在全國範圍內有購買同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記錄;購房地無住房但全國範圍內有一筆公積金貸款記錄;全國範圍內購買同一套住房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不予發放貸款有三種情況,購房地有兩套及以上住房;購房地有一套房產記錄,在全國範圍內有一次購買不同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記錄;在全國範圍內有購買不同住房的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通知》中特別強調,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不計算在住房套數之內,以前辦理過公積金裝修貸款不計算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之內,但“商轉公”及“部分商轉公”貸款、購買非城鎮住宅用地上的建築申請的公積金貸款計算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之內。

《通知》明確,繳存職工於2024年3月1日以前通過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購買住房的,貸款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其他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業銀行借款合同任一合同簽署時間在2024年3月1日以前均可;借款人辦理“商轉公”或“部分商轉公”貸款時,櫃檯人員重點審覈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業銀行借款合同簽署時間,重點審覈抵押房產是否商貸購買的本套房產,採取其他房產抵押的不受理;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上的商貸放款時間不進行審覈。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