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蘆竹溝養殖戶前往南市議會陳情 反對太陽能光電場進駐

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上百名養殖戶反對在當地興建太陽能光電場前往市議會陳情。(洪榮志攝)

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上百名養殖戶,不滿光電業者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於當地興建太陽能光電場,3日在市議員陳昆和的帶領下,攜帶300多份居民意見書前往市議會向議長郭信良陳情,指當地是臺61線以西的生態敏感區,不希望有污染產生。市府則迴應說,2019年5月市長黃偉哲面對反七股漁電共生自救會漁民時,即表明市府採生產、生活、生態等「三生」原則,對「臺61線以西」地區「暫不開放農地申請漁電共生」容許使用的原則不曾改變。

蔡英文政府積極推動綠能,有業者在蘆竹溝一帶選定被農委會公告爲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地的20公頃土地,以申請電業籌設名義,準備興建太陽能光電場,因基地鄰近聚落及牡蠣養殖區,引發在地民衆強烈反彈,並組自救會反對在當地設置太陽能光電場。

自救會長陳冠樺指出,因該案場緊鄰聚落及牡蠣養殖區,大規模的光電廠興建後,就算太陽能板本身沒有問題,但鍍鉻、鍍鋁基架仍有溶出毒性的可能,萬一造成污染,對當地養殖及生態將造成衝擊,更何況業者也沒有到當地舉辦說明會。

市府則指出,此案總申請範圍共計41公頃,目前完成30公頃,業者雖於2019年2月26日已取得經濟部電業籌設許可,但市府仍期待業者充分理解地方疑慮,順應民意並善盡社會責任;另外,也嚴禁業者以化學藥劑清洗太陽能板及產生污染的可能。

市府強調,綠能發展是全球發展趨勢,也是國家重要政策,中央將「不利耕作農地」優先核可作爲綠能使用,相對增加農民的收益;市府在綠能科技產業發展同時,也會嚴格把關兼顧生態並傾聽在地民意,才能在健康環境及永續生態上找到平衡,共創多贏。

至於臺61線以西臨近蘆竹溝申請「不利耕作農地」範圍爲5.71公頃,市府已在2019年11月21日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但也建議業者配合於施工前及施工後定期檢驗水質,於設施運作階段設置集水井針對排放水進行水質監測及污水處理,倘若未來太陽光電污染水質影響附近養殖業,業者應負責賠償居民造成之損失,以消除民衆疑慮。

臺南市議長郭信良(着黑西裝)接見陳情的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養殖戶。(洪榮志攝)

臺南市議長郭信良(中)接下臺南市北門區蘆竹溝反設置太陽能光電自救會長陳冠樺(左)提供的居民陳情書,右爲市議員陳昆和。(洪榮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