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
昨天,上海市商務委發佈2025年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的相關政策。
政策分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和實施上海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兩方面。
上海市商務委表示,個人消費者於2025年1月1日(含當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提交補貼申請。
對比上一輪政策,新一輪國家政策擴大了國家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即在2024年支持範圍基礎上,將報廢機動車的註冊登記日期時間向後延長8個月到1年不等,補貼標準延續2024年標準不變。
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個人消費者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當日,下同),購買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客車(包括純電動小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客車和插電式增程混合動力小客車)新車,且在規定期限內轉讓(不含變更登記,下同)本人名下在上海登記的小客車,給予一次性1.5萬元定額補貼。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購買國六b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且在規定期限內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給予一次性1.3萬元定額補貼。
同上一輪政策相比,新一輪上海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中,置換更新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1.3萬元,較2024年增加1000元。將納入國家相關車型目錄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客車和插電式增程混合動力小客車,列入新能源汽車支持範圍,補貼標準提升至1.5萬元。
每位個人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者置換更新補貼。
符合上述條件置換更新購買新能源小客車的個人消費者通過“上海發展改革”微信公衆號等指定平臺,可向市發展改革委提出補貼申請,簽署《補貼申請承諾書》。符合上述條件置換更新購買燃油小客車的個人消費者通過“上海商務”微信公衆號等指定平臺,可向市商務委提出補貼申請,簽署《補貼申請承諾書》。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吳衛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