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區發佈2024中小學寒假轉學政策!5種情況不予轉學!快看看如何操作

近日,寶山區發佈寒假轉學政策!如何操作?哪些情況不能轉學?

劃重點

申請時間:申請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新學期開學前5個工作日內或學期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

申請方式:家長先向轉入學校申請,學校受理登記.

這些情況不予轉學:

同一學區(一般指同一街鎮)原則上不予轉學。

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學生從外區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轉入本區公辦學校原則上不予轉學。

本區學生原放棄公辦學校學位,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現要求轉回公辦的,在學段內原則上不予轉學。

民辦學校以公佈的招生計劃數爲限,原則上不予轉學。

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不予轉學。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轉學。

寶山區義務教育階段轉學操作細則

1

適用範圍

本實施意見適用於本區全日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2

管理職能

區教育局負責對本區域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工作的管理、指導並負責具體落實;學校負責對本校學生轉學工作的具體實施。區教育局和學校應有專人負責學生轉學管理工作。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均通過全市統一採用的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生信息系統”)進行學生學籍信息管理,學生學籍建立、變動等均須在學生信息系統中完成。

區教育局每學年初對所轄學校在讀學生學籍情況進行排查,指導學校做好“人籍一致”工作。

3

申請對象

1. 本市戶籍學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轉入本區:

(1)學生戶籍隨家長戶口從外區遷入且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的;

(2)學生戶籍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區的;

(3)從港澳臺、境外到本區落戶的;

(4)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本區戶籍學生,需回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

具體安置學校將視轉入地學校學額情況作統籌安排。

2. 非本市戶籍學生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本區:

(1)家長一方是本區戶口,學生同時在本區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2)本區購房的人才引進人員(或積分達標人員),且屬同住子女並辦理本區上海市居住證;

(3)港、澳、臺子女持本區居住證且在本區購房的;

3. 本區學生申請區內轉學:

(1)學生戶籍隨家長戶籍從外學區(一般指不同街鎮)遷入且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的可以申請轉學;

(2)非本市戶籍學生父母一方戶籍從外學區(一般指不同街鎮)遷入且原則上不超過一年的可以申請轉學;

4.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轉入本區有空餘學額的學校:

(1)本市在籍學生居住地跨區變更;

(2)非本市戶籍學生符合在本區就讀條件的(參照轉入年級當年學校招生入學條件)。

5. 以下情況原則上不予轉學:

(1)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學生從外區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轉入本區公辦學校原則上不予轉學;

(2)本區學生原放棄公辦學校學位,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現要求轉回公辦的,在學段內原則上不予轉學;

(3)同一學區(一般指同一街鎮)原則上不予轉學;

(4)民辦學校以公佈的招生計劃數爲限,原則上不予轉學。

4

申請材料

轉出學校開具的轉學信息表

戶口本或戶籍(國籍)證明

成長記錄冊

房產證及產證所有人與學生關係證明(非本市戶籍提供)

上海市居住證(外省市戶籍提供)

積分通知書且通知書上需有學生姓名(人才引進或積分達標人員提供)

華僑子女需提供僑辦證明

其他證明材料

5

申請時限

申請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新學期開學前5個工作日內或學期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

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不予轉學。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轉學。

因軍改調防、市政動遷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學期中途要求轉學者,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辦理轉學手續。

6

申請受理

家長先向轉入學校申請,學校受理登記。

學校根據學額及轉學申請學生的條件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同意轉入及是否需要上報區教育局。

7

特殊情況轉學

本區戶籍學生被招收進入青少年文藝、體育專業學校訓練的,應辦理相應轉學手續。本區學生由文藝、體育專業學校退出的,原則轉回原就讀學校,因特殊情況原就讀學校無法安排的,由區教育局按就近原則予以統籌安排。

來源:寶山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