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申請破產,幾十人情緒激動上訪,聯名信按滿紅手印…最後結果→
春節將近,又到了除舊佈新的時候。樑新芳在抽屜深處找到一個兩年前的信封,打開一看,裡面是幾頁A4紙,紙上密密麻麻摁滿手印。這幾頁紙,記錄了樑新芳在生意場上經歷的一次驚濤駭浪,一生的打拼險些一夜間付之東流。
他經營着一家貿易公司,專做黃沙、石子生意。一天,他突然聽說他最大的客戶——上海月浦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月浦南方公司)停產了。之前毫無徵兆。下一步,月浦南方公司將向法院申請破產。
樑新芳感覺腦袋“嗡”的一聲,像要炸開了。月浦南方公司要破產?自己還有3500多萬元的貨款沒收回呢。
3500多萬元,對於樑新芳這樣一個私營企業老闆來說可是個天文數字。建材生意利潤薄、回款週期長。發完貨,往往幾個月後才能分批收回貨款,所以賬上常年有數千萬元欠款。這些錢一部分是樑新芳自己的,一部分是從許多私人股東那裡籌集來的,還有一部分是欠上游供貨商的貨款。
如果月浦南方公司破產,樑新芳的3500多萬元貨款可能無着落了,其他幾十家類似的供貨商也將面臨同樣的命運。而這些供貨商的上游,還有難以計數的各級供貨商、服務提供商。
人們大多都知道,一家企業順利開辦關乎一個地區的營商環境,但很少有人意識到,一家企業平穩破產對營商環境同樣重要。
“對破產製度,社會認知往往是‘死亡’,準確的理解應該是破產保護制度,保護是一個核心理念。一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涉及的不僅僅是破產企業,它的上下游還有很多市場主體,這些主體債權也能夠通過破產製度來保護。”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俞秋瑋說,“破產保護制度可以實現集體概括性‘一攬子’清償,往往一案結、多案消,可實現債權債務公平有序清償。”
在世界銀行前一輪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和新一輪宜商環境評估中,“辦理破產”均是一項重要指標,被納入考察一國或一個地區的營商環境。上海市發改委營商環境建設處處長盧愛國說,破產製度讓失敗的企業迅速出清,讓尚有一線希望的企業獲得重生機會,起到了盤活社會資源的作用。
2024年,上海破產法庭正式立案受理破產案件1194件。如何讓符合情形的企業依法破產,同時又在破產程序中平等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這是公平正義的實踐,也是營商環境無聲的宣言。
矛盾激烈!
三十多名上訪者來到浦東這個法庭
2023年2月的一天,春節剛過完,天氣依然陰冷,浦東張江的上海破產法庭來了三十多名情緒激動的上訪者。帶頭的,正是樑新芳。他們想要阻止月浦南方公司破產。
剛剛過去的這個假期,別人在慶祝新年,他們卻是在一個個不眠之夜中度過的。這些日子,樑新芳一邊向月浦南方公司討債,一邊應付自己的債主——比如替他運沙石的船老大毛愛民。一條船就是一個家庭。毛老大夫婦還有六七十萬元的運費沒收回來,不得不成天堵在樑家門口,直到除夕下午才兩手空空離開。
樑新芳是湖北人,在上海做沙石生意近30年,至今仍保留着一口鄉音,也保留着湖北人的精明與執拗。從第一次聽到破產傳聞起,樑新芳就已認定:月浦南方公司想逃避債務。在他看來,這家國企已經開辦了幾十年,經營狀況一直不錯,怎麼會破產?除了逃避債務沒有其他解釋。必須阻止它破產,樑新芳打定了主意。
在月浦南方公司的幾十個債權人中,樑新芳一個人3500多萬元的債權幾乎佔了一半,自然也就成了所有債權人的帶頭大哥。
這天,在上海破產法庭門口,樑新芳除了帶來一衆債權人,還隨身帶了一封由他起草、致法官的聯名信,他在信中寫道:“我們驚聞月浦南方公司在貴院申請破產……感到震驚、恐慌、憤怒。”他和其他幾十個債權人在信中提出訴求:“終止月浦南方公司的虛假破產,保護我們小微企業的利益。”信的末尾,他們用了中國人最鄭重的表達方式:逐一簽名,並在姓名上摁了紅色手印。
上海破產法庭接待樑新芳等債權人的是主審法官劉琳。自2019年上海破產法庭成立以來,審理過大大小小數百起破產案件。但這起破產案的矛盾之激烈在過去審理的案件中並不多見。
面對法官,樑新芳痛陳月浦南方公司被大股東用關聯交易掏空,企圖利用破產逃避債務,最後要供貨商來承擔損失。樑新芳和一些債權人聲稱,如果法院不爲他們主持公道,他們將不惜魚死網破維護自己的利益。會議室裡,樑新芳激憤難遏,另一些債權人則流淚不止。一個多小時後,樑新芳平靜下來,開始逐條列舉月浦南方公司企圖逃債的證據。
劉琳法官聽得很仔細,也弄清了債權人(樑新芳等)和債務人(月浦南方公司)的矛盾焦點:是否構成逃債。問題變得清晰:如果確如樑新芳所言,月浦南方公司就不符合破產原因;否則,這家資不抵債的公司則可以正常破產。
身爲居中裁判者,法官不能輕信任何一方,爲搞清債權債務關係、還原事實真相,需要儘快對月浦南方公司做財務審計。這項工作將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完成。於是,此案在破產申請審查階段就引入一個重要角色——管理人。
最牴觸破產的人態度鬆動了
一天傍晚時分,錢軍亮律師接到一個來自法院的緊急電話,讓他趕緊過去一趟。錢軍亮是上海華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當天早些時候,他剛剛被法院指定爲這起破產案的管理人。
破產管理人是指在破產程序進行過程中依法負責破產財產的管理、催收、處置、分配等事務,以及破產清算方案的擬定和執行的專門機構,也可以看作破產程序中債務人企業的“管家”。破產法規定,管理人由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或自然人擔任。
在月浦南方公司破產案中,法院通過隨機搖號,指定上海華誠律師事務所擔任此次破產案的臨時管理人,並由錢軍亮律師團隊負責。
錢軍亮執業20年有餘,破產案件接觸過幾十起。接到法院電話,他有些詫異:“怎麼會這麼急?剛剛確定管理人,馬上就要去法院瞭解情況。”因爲他知道,通常破產案件審理時間都很長,不會這麼緊迫。
錢軍亮連忙趕到破產法庭,見到劉琳法官,才發現這起案件矛盾極其突出,必須在衝突激化前設法化解。錢軍亮立即啓動審計、債權預申報和接管工作。這些工作做在破產正式受理之前,關口前移的創新之舉後來被證明是本案成功審理的關鍵。
身爲管理人,錢軍亮遇到的第一個難題是債權人的質疑。樑新芳認準一個理:月浦南方公司申請破產就是爲了逃避債務,所有推動破產程序的人都是他的對立面。他拒絕與錢軍亮合作。
很快,審計結果出來,有這樣兩個事實:一、月浦南方公司資不抵債,符合破產原因;二、所欠債務中,普通債權7500多萬元,公司大股東申報的債權3.9億元。
錢軍亮認爲,大股東的這筆3.9億元債權屬於不當利用關聯關係而產生,應當認定爲劣後債權。所謂劣後債權,是指清償順序上排列於普通破產債權之後的債權,也就是說在普通破產債權完全受償後仍有剩餘財產時纔可能受償。
審計中,錢軍亮發現一個令人寬慰的事實:月浦南方公司還有約2億元對外應收款,有可能100%清償樑新芳等人的普通債權,前提是大股東的3.9億元債權被認定爲劣後債權。
錢軍亮把這個發現告訴樑新芳等債權人。爲了驗證錢軍亮的說法,樑新芳向法律界的朋友詢問劣後債權是否確有其事。得到的都是肯定答覆。看到自己的債有可能完全討回,樑新芳對破產案不再那麼牴觸。
但他對劣後債權的說法還是不那麼放心。這會不會是管理人的緩兵之計?
“你可不能忽悠我!”樑新芳對錢軍亮說。
“你都這樣了,我怎麼還會騙你?要是騙了你,將來你會怎麼對我?我不能給你任何承諾,但我說的每句話都是從專業認知出發的。”錢軍亮說。
這句話深深觸動樑新芳。自此,他相信錢軍亮是真誠的、有擔當的。對月浦南方公司破產案,他從牴觸轉向配合。
找到那個平衡點
說服以樑新芳爲首的普通債權人後,錢軍亮還有另一個難題:如何說服月浦南方公司的大股東接受劣後債權的認定。
接受劣後債權,就意味着大股東在普通債權完全受償後才能受償。如果對劣後債權意見很大,按法律規定,大股東有權向法院起訴,對管理人認定的債權性質或金額提出異議。一旦提起訴訟,整個破產程序和清償都會受到影響。
在劣後債權問題上,錢軍亮與大股東反覆溝通。錢軍亮的職業生涯教會他,做一名好律師,除了要懂法律,更要通情理。
在辦案中,債權人有債權人的關切、股東有股東的關切,他們也許不會明白說出來,但如果能敏銳地體悟到,就有可能促成共識。比如,大股東的一大關切是平息緊張事態,儘快完成破產程序。就在月浦南方公司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的這段時間裡,樑新芳等債權人的多次維權行爲已經給大股東造成較大壓力。大股東很清楚,如果對劣後債權提出訴訟,矛盾必將激化。
一次次登門、一通通電話,錢軍亮試圖說服大股東接受劣後債權認定,推動破產程序向前。權衡利弊後,大股東的態度逐漸鬆動。
很快,錢軍亮又向大股東出具了一份書面分析,詳細解釋管理人認定劣後債權的理由,以及如果提起訴訟可能產生的後果:高額的訴訟費用、不確定的後果、無法預估的債權人矛盾……此後,大股東沒有再對劣後債權提出異議。錢軍亮知道,這相當於默認了。最終,大股東未提起訴訟。
劉琳法官說,破產案件最難的就是找到利益平衡點。當平衡點找到後,剩下的只是程序問題。2023年4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月浦南方公司破產清算案。30天內,債權登記完成。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隨後召開。會後,管理人立即着手固定資產處置、應收賬款催收等工作。
月浦南方公司的2億元對外應收款陸續被收回,用以清償債權人。2024年春節前,包括樑新芳在內的普通債權人獲得100%清償,共計7500多萬元。此外,還有2500多萬元勞動債權、100多萬元稅收債權也全額清償,清償總額過億元。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俞秋瑋說:“這是一起堪稱讓各方都滿意的破產案:破產企業高效快速出清,債權全額清償,企業職工妥善安置……相信經歷過這個案子的市場主體以後都不會再聞‘破產’色變。”
這起案件不僅妥善解決了企業債務,還實現了破產企業資產市場化再配置。月浦南方公司的所屬資產整體出售給同行業企業,生產要素得以在新企業延續,並迭代升級了環保設施、數字化管理工具。傳統制造業激發出新質生產力。
“應該說,這樣結局完滿的破產案很難得,普通債權實現全額清償。”俞秋瑋說,“但是,破產案件的價值不單單是債權清償率的高低。破產程序集體概括性的特殊功能,可以讓圍繞破產企業的債權債務鏈、供應鏈上的困境和矛盾得以一攬子解決,法律關係進入穩定狀態。在穩定的法律關係下,存活的企業纔有可能健康發展。”
樑新芳的3500多萬元欠款終於拿了回來,他的貿易公司也起死回生。
轉眼2025年春節又至,但沙石生意讓他停不下來,如果不是那幾張塵封的摁滿手印的聯名信,他完全無暇想起人生中的這段波折。
上觀新聞·解放日報原創稿件,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作者:宰飛
微信編輯:Rong
校對: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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